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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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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探讨摘要:我国在1994年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中央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保证各级政府职能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分税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已经不能适应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 关健词:分税制转移支付财权事权省直管县 一、新形势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为了解决前几次财政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严重下滑
2、,改变财力与财权过于分散的局面,分税制基本框架确立以后以及经过以后的几次微调,形成了收入分配中中央得大头的格局,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而随着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各级地方政府要做的例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事情越来越多即事权中心逐渐下移,形成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匹配,在地方政府财力空虚,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严重及土地财政等一系列问题。 (二)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从1994年开始经过多次改变到2009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稳定为三种形式: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2011年,中央对地
3、方的转移支付资金接近4万亿,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为1.8万亿,专项转移支付接近1.7万亿,税收返还则为5078亿,后两项的规模超过用于均衡各地区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从而导致财政困难和欠发达地区没有得到应有财力保障,使设立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即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目标难以实现。 (三)地方税建设相对滞后 1994年分税制改革其核心是以税种划分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留给地方政府的除营业税外基本是税源分散收入较少的税种,再加上地方政府对地方税只有征收权,没有必要的立法权和部分税政调整权,难以保证地方财政用于各项开支的必要财力。 二、进一步改革完善
4、分税制的对策探讨 (一)明确划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 进一步树立公共财政意识,转变财政职能以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运用法制化、民主化的手段与方式明确清晰的界定新形势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防止出现政府公共服务的缺位与越位。 (二)不断现行完善税制,合理划分收人 严格按照事权决定财权的原则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逐步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例如发展壮大营业税,完善个人所得税,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并适时开征适合地方征收的物业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知源论文 (三)规范完善
5、政府转移支付制度 1、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 政府转移支付的定位在于使各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达到均等,因此,首先要逐步减少税收返还的数额,规范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其次,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虽然当前我国在某些转移支付项目上已经采用了因素法的计算方法,考虑到各地的自然条件、人口、面积、人均GDP、公共服务成本等因素差异,仍不够科学合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体系 现在专项转移支付存在比例过高、项目过多,资金安排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改革方向应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比
6、重,提高一般性的转移支付特别是均衡转移支付比重,对专项转移支付实施项目与资金二者分开,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转移支付的权力寻租,以及跑部钱进的现象。 3、加快转移支付相关立法 应尽快建立完善转移支付相关立法,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将中央对省、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和原则、范围、分配方法、监督与绩效评价方法等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使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在法制轨道内正常有序地运行。 (四)深化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为了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必须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现扩权强县。
7、 由于各财政层级间的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为解决上述问题以及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和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以四川省为例,从2007年开始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到2009年,选择简阳市、安岳县等共59个县(市)进行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目前扩权试点县(市)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产业发展加快、运行质量提高,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运行态势。从来自四川省财政厅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1至4月,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2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
8、,比去年同期增加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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