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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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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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估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引言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设置暂估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招标时无法约定的和价款而导致履约时发生矛盾和纠纷,体现我现代项目管理的风险分担原则。暂估价的恰当利用,摆脱了因设计等局部不完善原因而引起整个项目无法招标、无法施工的困局,同时有防止因约定不明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导致的争议,有利于成本控制和建设项目整体管理,而暂估价的不当应用,则可能导致规避招标的嫌疑,不利于成本、工期和质量的控制,出现新的争议。因此暂估价管理成为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2、。1暂估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1暂估价的设置范围问题暂估价设置范围与高工合同管理的难易程度密切相关。工程实践中,暂估价设置范围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求明确,应设置成暂估价的却设置成了固定价;二是暂估价设置过多过杂,导致后期管理困难;三是将四供设备列入暂估价。1.1.1要求不明确而设置成固定价的问题对策一些工程,尤其是一些大型复杂工程施工总包招标时,客观存在一些技术要求和标准不明确、设计尝试不够等情况特殊的专业工程、设备或材料,若采用固定价,往往造成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理解不一致,造成事实上的约定不明。尤其是一些有经验的承包人恰恰利用不平衡报价技巧,

3、有意将此部分在投标时采用“低价”策略,而使发包人付出不该付出的代价。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中,类似这种由于标准的变化,使得固定价的本意与实际价款的可调之间出现矛盾,导致发承包双方的争议。对于这类施工时的特殊情况,应规范工程投标报价,保证工程质量,平衡必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待条件成熟时,双方通过约定的办法和程序确定价款,从而化解招标和施工的难题。1.1.2暂估价设置过多的问题对策设立暂估价为约定不明问题提供了解决时间,但并不是暂估价越多越好,超过一定比例,则可能失去总承包招标的意义。同时暂估价设置过多,不利于工程项目的管理,还可能造成项目投资控制的困难。通常设定暂估价,发包人

4、应当以把握关键、减少争议为原则,重点关注性价比大的专业工程、设备或材料。参照相关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招标前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如二次装修、文化系统;二是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导致施工总承包招标前不能事先高处出价格物,如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三是指定、指向特定的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招标无法形成竞争的;四是价值最大材料、质量档次差导大的材料、关键设备。而对于占有资金比例较大或者完善要求不需要太多时间的,待完善要求后再进行招标;对于一些需要二次设计的设备,招标时就要求总承包自行完成二次设计并自主报价,局部采用

5、EPC模式充分竞争。设置暂估价金额最多不要超过10%。为防止后期争议,将此部分作为评标重点,审查设计情况,同时约定引分部按项计费,二次设计变更价款不予调整。1.1.3甲供设备、材料列入暂估价的问题对策从项目总承包的角度,一般不主张甲供。而在实践中基于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整体性考虑而出现的。甲供设备、材料,其质量、工期、价款(含运输、采管)均由发包人独立负责。分包合同和施工总承包人的义务仅是提供需求计划和其他服务,因此只要计取管理、配合、服务有关费用即可。如果列入暂估价,反而不利于职责划分。如果甲供的设备、材料在施工招标前已经确定(通过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暂估

6、的问题。这时可以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说明设备的获得方式、地点、设备及材料原价、服务内容,要求投标人按发包人提供的信息自主申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结算时不再调整;如果发包人沿未采购甲供设备或材料,则设立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暂估价,约定甲供设备的获得方式、地点、设备及材料参考价格、服务内容,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调整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采购并按计划提供设备或材料,结算按约定的方式调整。1.2暂估价招标问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至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作出

7、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上存在招标主体不明确,暂估价与控制价关系不清、评标办法没有约定等问题。1.2.1暂估价招标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对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及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从总承包范围和责任一元化的角度,承包人作为招标人,应与供应商或分包人签订暂估价分项合同。事实上,一些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承包人要么要求发包人同意直接施工,要么以经费不够等理由将招标工作推给发包人,同时还附加过多的总承包服务费。分析基原因,一是责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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