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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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办事指南(依申请类)一、办事依据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0〕101号)第十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六)其他单位、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可以查询公开的社会组织的登记事项。二、承办机构岳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所查询的信息为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公开的事项。五、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2.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六、办事流程1.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公民凭个人有

2、效身份证明,经县民政局分管领导签批。2.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业务人员提供查询服务。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九、联系电话岳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电话:0556-2183292462.社会组织教育与培训办事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206号):“从社会组织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统筹规划教育培训工作,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有活力的社会组织教育培训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统

3、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注重实效”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承办机构岳西县民政局三、服务对象在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申请人须为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五、申报材料参加培训报名表六、办事流程(一)各级民政部门发布培训或教育通知或者公告;(二)社会组织自愿报名;(三)县民政局审核;(四)参加培训或教育活动。五、办理时限见通知六、收费标准及依据46根据“通知”要求。七、联系电话岳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电话:0556-21832923.社会组织评估办事指南(主动服务类)

4、一、办事依据1.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2、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民管字〔2012〕13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省区域内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5、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二、承办机构岳西县民政局三、申报对象46在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三、申请条件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2年且年检合格;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四、申报材料对照评估指标准备相应材料。五、办事流程(一)民政部门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二)社会组织进行自评,将

6、材料报告评估办公室;(三)对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评估申请材料;(四)组建评估专家组,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材料审查,提出初评意见;(五)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评估对象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请复核委员会复核;(六)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七)评估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评估审核结果,并将评估审核结果报送相应的民政部门;(八)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评估结果公告。六、办理时限无七、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八、联系电话岳西县民政局46电话:0556-2183292

7、4.公墓管理服务办事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事依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指导。第九条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民政厅批准。二、承办单位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三、提交材料1、建立公墓的申请;2、规划、土地、林

8、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3、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及土地权属、使用协议等相关材料四、办理时限无五、收费标准无六、联系电话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556-2183292465.孤儿救助保障办事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事依据1.《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福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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