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精品 】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许可项目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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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许可项目公开信息表项目/子项名称项目: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子项:1.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2.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认定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第五十五条“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熏蒸、消毒处理业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考核合格”。范围一、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入境检疫处理的实施方式和技术要求,将出入境检疫处理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1.A类,船舶熏蒸和疫麦熏蒸;2.B类,大宗产品熏蒸,同一批次500吨以上(

2、含500吨)或熏蒸体积1000M3以上(含1000M3);3.C类,集装箱熏蒸、交通工具局部范围熏蒸、同一批次500吨以下或熏蒸体积1000M3以下的熏蒸;4.D类,消毒、毒饵及器械除虫灭鼠处理。检疫处理单位可同时申请从事一类或者多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二、出入境检疫处理从业人员条件一、申请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范围许可;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公安、安监、卫生、交通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条件;4.申请从事的检疫处理类别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具有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专

3、用储存场所;5.使用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器械、药剂以及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具有必要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安全防护装备、急救药品和设施;7.具有有效的企业章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管理制度;8.建立完整的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档案、安全事故档案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配备一定数量的出入境检疫处理从业人员并取得《从业证》;10.检疫处理单位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30%,最低不得少于2人;11.检疫处理单位必须和所属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

4、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检疫处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数量没有限制程序一、单位的核准程序1.申请单位应当向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后,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单位申请从事的出入境检疫处理类别、对象以及从业区域等进行现场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上报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后上报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当组织

5、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审,符合本办法的,应当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核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需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自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核准证书》,并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二

6、、人员的核准程序1.申请从事江阴口岸检疫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向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申请材料。2.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所辖地区检疫处理人员的申请。受理申请后,上报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收到受理申请资料后,应根据全省范围内的申请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并在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4.考试合格的,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自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从业证》。办理期限见许可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7、《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收取注册登记费。熏蒸、消毒处理单位资质核准每个机构收取500元,熏蒸、消毒处理从业人每人次收取100元。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一、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资质核准申请应当向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事业单位)的复印件;3.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储存、运输、使用许可证的复印件;4.申请单位章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检疫处理操作规范等文件材料;5.职工劳动保障制度

8、及申请单位与所属检疫处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为检疫处理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复印件;6.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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