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923900
大小:8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23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9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规模和隐患的等级划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
2、行。第三条【防治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防治体系。第四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处置、搬迁避让等工作。第五
3、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9运输、水利、气象、民政、公安、旅游、扶贫、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六条【受威胁单位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矿山等单位(以下简称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应急避险、生产自救等有关工作。第七条【科研和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
4、,加强地质灾害识别、报告和防灾减灾等知识、技术的培训,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第八条【地质灾害调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气象、教育、旅游和扶贫等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第九条【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条例》规定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和具体的防治措施以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内容及时
5、向社会公布,并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第十条【地质灾害评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并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要求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水利、铁路、交通和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9选址,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第三章 地质灾害预防第十一条【监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6、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核查。自然因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组织动态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动态监测,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群测群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镇)、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监测人员和相关工作措施。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对监测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在地质
7、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第十三条【学校预防】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制订避险和救助方案,并组织演练,增强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报,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
8、预(警)报。第十五条【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出现9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其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