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9233
大小:224.50 KB
页数:104页
时间:2017-07-1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8月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难?易?2目录前言第一章概论第二章认定工作体系第三章认定条件第四章认定材料第五章认定与复审第六章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的归集3前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联合发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作为认定办法的附件同时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由科技部、财政部
2、、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8日联合发布。4第一章概论本章介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历史回顾新办法出台的必要性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5第一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历史回顾1999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等十三部门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1999]12号)1999年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发工字[1999]139号)2006年修定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高[2006]117号)2007年9月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7〕
3、58号)2008年8月市科委、财政局、国税、地税制定了《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科高[2008]173号)6第一节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历史回顾截止2007年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共1087家,科技活动人员49819人,其中R&D人员20721人,科技活动筹集总额119亿元,科技活动支出总额123.72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99.93亿元,总收入2320.30亿元,出口创汇额140.62亿美元,获得净利润124.34亿元,实际上交税费总额129.53亿元,增加值396.62亿元。7第二节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总体目标:在建设创
4、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总体思路:通过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把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8第二节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第三条高
5、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9第二节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主要特点: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新办法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新办法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新办法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指导认定工作,避免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局限性。10第二节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一、电子信息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四、新材料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业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6、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工业设计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七、资源与环境技术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11第二节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主要特点:新办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建立部门合作与政策协调的长效机制,构建责权分明、监管与操作分离的认定管理工作体系,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12第二
7、章认定工作体系本章介绍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的工作管理体系,重点是参与高新技术认定工作的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13第一节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适时审议修订《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二)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其认定工作。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