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

ID:25879750

大小:60.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_第1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_第2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_第3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_第4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摘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在我国税收立法史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结束了我国企业所得税针对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格局,消除了身份的差别,较好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本文从新旧法律制度的比较的角度,分析了新法的进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企业所得税法较好贯彻了税收公平原则,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成长和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公平税收优惠技术创新【正文】  人们一般习惯于把收入分配是否合理作为评判社会公平程度的直接依据,因此社会公平的实现必然集中体现在收入的分配上,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根本内涵和最高层次[1],分配上的均

2、等化社会心理倾向普遍存在。而对于普遍征收的税种要实现对收入的调节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必然要求税收公平。税收公平原则来源于所有法律都应当具备的正义价值。税收公平最基本的含义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税收活动中能够在同等的法律条件下,实现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利益均衡[2]。法国的《人权宣言》中规定“税收应在全体公民之间平等分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公平【摘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在我国税收立法史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结束了我国企业所得税针对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格局,消除了身份的差别,较好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本文从新旧法律制度的比较的角度,分析了新

3、法的进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企业所得税法较好贯彻了税收公平原则,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成长和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公平税收优惠技术创新【正文】  人们一般习惯于把收入分配是否合理作为评判社会公平程度的直接依据,因此社会公平的实现必然集中体现在收入的分配上,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根本内涵和最高层次[1],分配上的均等化社会心理倾向普遍存在。而对于普遍征收的税种要实现对收入的调节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必然要求税收公平。税收公平原则来源于所有法律都应当具备的正义价值。税收公平最基本的含义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税收活动中能够在同等的法律条

4、件下,实现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利益均衡[2]。法国的《人权宣言》中规定“税收应在全体公民之间平等分摊”。根据这个规定许多人认为税收公平是指税负负担在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应当均衡合理,在各种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主体的地位必须平等[3]。而这种税负负担在纳税主体之间的公平分配主要可以分成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4],即相同收入的纳税人承担相同的税负负担和随着纳税人收入的提高,高收入者应当承担更多的税负负担两个方面。事实上这种仅将税收公平理解成税负负担的分配公平是片面的,对税收公平的理解应当包括税收活动中所有主体之间的地位以及利益的公平,也应该包括社会公

5、平的内容。因此税收公平原则将法的正义体现为以下几个基本的方面:第一是指横向公平,指同等收入的纳税人在相同情况下同等纳税;第二指纵向公平,指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第三是指社会公平,税法的制定要体现社会公平,防止严重的两极分化;第四是指税法应当保持中性原则,税法的制定不能对既定的经济活动产生大的影响,应当减少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干预,保证市场经济稳定良性发展;第五是指在税收活动中征纳双方应当互负权利义务,征纳主体地位平等。因此本文认为个人所得税必然要求税收公平,而这里所指的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在内的五个方面的要求,在这五个方面

6、的内容中,核心问题是社会公平。  税收的公平问题在所得税法律制度中显得尤为突出,我国2007年3月16日颁布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较好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本文主要从新旧法律制度比较的角度来分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贯彻税收公平原则方面的进步。  一、从纳税主体的身份角度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一般划分成自然人和团体,以此为界限,就分别有以个人为纳税人的所得税法和以团体为纳税人的所得税法,而团体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具有法人身份的团体,也有不具有法人身份的团体。在大多数国家,具有法人身份的团体都需要以团体的身份就其所得缴纳所得税,而对于不具有

7、法人身份的团体则不缴纳法人所得税,而是由组成团体的自然人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尽管都是企业,公司往往需要缴纳法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这样的团体则由业主或者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它们在所得税义务方面与个人是一致的。因此,现实中存在的个人和团体,在所得税法律制度中实际就明确为个人纳税人和法人纳税人两种,根据团体是否具有法人地位,要么以独立的人格成为独立的纳税主体,要么由组成团体的成员分别作为纳税主体,但是对于团体纳税,各国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为公司所得税,有的称为法人所得税,还有的叫做营利事业所得税。台湾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从比较法观察

8、大多称之为公司税或法人税[5]。尽管名称不同,实际上都是属于所得税的范畴。因此就所得税而言,主要分成个人所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