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

ID:25873500

大小:59.06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3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_第1页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_第2页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_第3页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_第4页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_第5页
资源描述:

《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16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娄辉,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崔柏林,该公司副经理。委托代理人姜耀升,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法定代表人李辉,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付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职员。委托代理人崔姝娉,河南法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崔柏林等200人(详细名单附后)。上诉人周口市粮油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因

2、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以下简称周口中行)、原审被告崔柏林等200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周口中行于2005年8月30日起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1、崔柏林等200人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及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2、周口粮油储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2日作出了(2005)周民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周口粮油储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8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8年9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周口粮油储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柏林、姜耀升,周口中

3、行的委托代理人付智、崔姝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审被告崔柏林等200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本案的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0月20日,崔柏林等200名周口粮油储运公司职工共同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向周口中行办理单位集资建房借款事项,委托权限有:1、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向周口中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意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将所购房产抵押给周口中行;2、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代表200名职工与周口中行办理借款手续;3、同意将借款转入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在周口中行开立的帐户内,由周口粮油储运公司统一掌握使用;4、委托

4、周口粮油储运公司每期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应还本息;5、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按期还本付息。2000年10月15日贷款汇总表,显示崔柏林等200人借款金额均为80000元,该200人均签字确认。2000年10月20日,周口粮油储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公司计划分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公司采取集资形式……建职工住房200套,……工程总造价23000000元,已收职工首期付款7000000元,仍缺口16000000元”,申请银行借款16000000元,期限10年,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同意担保。同时提供了职工收入证明、住宅楼施工预算情况说明、周口

5、粮油储运公司财务报表、首付款7000000元、崔柏林等200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借款所需证明等材料。2000年10月20日,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向周口中行出具担保书,称崔柏林等200名同志是周口粮油储运公司的正式职工,人均月工资900元以上,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同意为200人的借款提供担保,如果以上职工发生意外情况,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同意垫付,代为还本付息。2000年10月26日河南省周口地区粮食局出具《同意储运公司担保证明》称:周口粮油储运公司的200名职工集资建房在周口中行申请借款16000000元,由周口粮油

6、储运公司提供担保,经请求粮食局同意,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对其职工的贷款提供担保。2000年11月6日,以崔柏林等200人为借款人;以周口粮油储运公司为崔柏林等200人借款的委托代理人、担保人;以周口中行为贷款人;签订一份编号为2000年贷字第200072号的《中国银行批量型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一、崔柏林等200人对周口粮油储运公司的委托权限为:1、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向周口中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意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将所购房产抵押给周口中行;2、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代表200名职工与周口中行办理借款手续;3、同意将借款转入

7、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在周口中行开立的帐户内,由周口粮油储运公司统一掌握使用;4、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每期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应还本息;5、委托周口粮油储运公司按期还本付息。二、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同意接受崔柏林等200人的委托,代理崔柏林等200人办理借款及按期还款等有关事宜,周口中行经审查同意周口粮油储运公司作为崔柏林等200人的委托代理人。三、借款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借款期限48个月,自2000年11月6日起至2004年11月6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万分之四点四二五,按月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

8、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或计息方法按人民银行规定作相应调整。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用途只能用于集资建房。提款方式约定为崔柏林等200人的借款由周口中行以转帐形式划入周口粮油储运公司在周口中行开立的专用帐户内,不得提取现金。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算,月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