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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
2、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
3、“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
4、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 第十三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五条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6、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0元。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享受军队现役军官待遇。国防生可报考军队院校(单位)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与军队建立依托培养关系的地方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
7、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
8、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条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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