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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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二、承办机构沙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服务对象辖区内公民、企业、法人四、服务条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经

2、营户、社会组织及公民等五、服务流程1、事故发生后,沙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2.向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0550-37037252、烟花爆竹许可证办理初审转报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滁南安监管字【2016】37号)三、换证工作程序1、申请经

3、营户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供申请的资料,送至各镇(社管中心);2、各镇(社管中心)对申请经营户上报的申请资料和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签名加具意见。3、各镇(社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各申请经营户的申请材料汇总,集中送至区安监局窗口;4、安监局窗口审查、发证。二、承办机构沙河镇社会社务服务中心(安监站)三、服务对象辖区内公民、企业、法人四、申请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中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条件:1、符合区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

4、、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3、实行专营或专柜销售,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它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五、申报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零售店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主要负责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证

5、明材料;5、经营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服务流程1、申请经营户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供申请的资料,送至各镇(社管中心);2、各镇(社管中心)对申请经营户上报的申请资料和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签名加具意见。3、各镇(社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各申请经营户的申请材料汇总,集中送至区安监局窗口;4、安监局窗口审查、发证。七、服务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0550-37037253、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地方各

6、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二、承办机构沙河镇社会社务服务中心三、服务对象辖区内公民和企业四、服务条件无五、服

7、务流程1.制定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计划及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1.成立森林火灾的扑救队伍。2.储备森林火灾的扑救设备及物资。3.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4.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5.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免费八、咨询方式0550-3703725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一

8、、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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