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

ID:25755171

大小:68.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1-22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_第1页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_第2页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_第3页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_第4页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东省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一、基本条件(一)机制健全。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二)基础扎实。编制或修编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1年以上,且6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三)政策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

2、(III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四)环境整洁。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五)群众满意。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95%。二、考核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山区环境质量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2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

3、规划要求环境污染防治3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757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6050404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807060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6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1007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1008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9085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1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807011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250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3.0生态保护与建设12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4、(%)≥501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1214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9515森林覆盖率(%)*山区≥75丘陵区≥45平原区≥1816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50注:表“*”指标仅考核乡镇三、指标说明(一)考核分区。根据自然环境特征、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和经济结构,参考省政府对广东经济区域的划分,广东省生态乡镇的考核分别按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东西两翼地区和山区三个地区类别进行,地区划分如下:1、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广州市 深圳市 珠海市 东莞市 中山市 江门市 佛山市各县(区);惠州市:市区 惠东县 博

5、罗县惠阳区;肇庆市:市区 高要市 四会市。2、东西两翼地区: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各县(市、区)。3、山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云浮市各县(市、区);惠州市: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二)基本条件。1、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指标解释:要求乡镇政府成立生态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下设建设工作办公室,

6、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措施得力,定期检查落实,以乡镇带农村,整体发展;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环保工作不少于2次。要求乡镇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污染源档案等。考核要求:查看近1年内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印发的有关文件和污染源档案等资料。查看乡镇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的有关文件、记录。查看各级环保项目下达、建设、验收和管理文件。查看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环境保护人员的有关文件、档案。现场检查。2、基础扎实。编制或修编了乡镇总体规划

7、及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1年以上,且6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指标。指标解释:按照原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编制或修订完成乡镇环境规划,经县级以上人大或政府批准后认真实施1年以上;6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指标,且获命名或公告。该市级指各地级以上市。考核要求:查看省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部门的公告文件;所辖行政村数量的证明文件;乡镇环境规划的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3、政策落实。能够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8、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