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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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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XX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调研报告开山屯镇计生办根据计生局的工作安排,抽调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开山屯镇5个村展开调研,通过实地考察村计生工作和协会的工作,与基层群众、计生员、协会理事、会员面对面交流以及入户访问的方式,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行了调研。主要做法:一、建立组织,健全网络。一是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计生协会成员组成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委员会。二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议事小组,推选、确定一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人担任议事小组的小组长。每个议事小组根据全组群众的居住分布情况,按照居住相近
2、、活动方便的原则再推选若干名议事代表,一般由计生协会的中心户兼任。三是以村为单位成立村民议事会组织。村民议事会会员由各组组长和从各组推荐的村民代表中产生一名会员组成,一般每组有二名议事会成员。村民议事会会长由计生协会理事会会长兼任,议事会由会长主持召开。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组织村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活动,将计划生育政策及工作要求交给群众,从而保证计生政策的执行,不断提升群众自治层次。通过会议、人口学校、上门服务以及广播、墙报等手
3、段和形式,把实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宣传到家家户户、人人明白,使广大群众自觉参加群众自治。村计生协会在群众自治中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在党支部领导下,与其它群众组织密切配合,协助村委会做好群众自治章程的制定、修改、实施,通过协会理事会、中心户活动,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充分发挥会员骨干带动作用,把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落到实处。三、制定章程,签定协议。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是一个村计划生育的“小立法”,是群众实行“三自”的依据,是规范育龄群众婚育行为的准则。制定《章程》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
4、《章程》体现合法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定村与民的权利和义务方面,体现对等性,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通过约定义务、履行义务达到遵守《章程》实现计划生育自治的目的。主要经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后,增强了干部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意识,激发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通过群众参与讨论、制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章程》、《公约》、《合同》,真正体现了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还权于民,确立了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他们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调动了村级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全面落实计划生育
5、优惠奖励扶助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了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了全镇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组织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我们的体会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关键;让计生协会唱主角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依靠群众和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主人翁地位是搞好“村民自治”的基础;注重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自治意识,还权于民是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保证;搞好优质服务,惠利于民,让群众满意是实行“村民自治”的目的。存在问题:一是制度难执行。部分村制定计划生育村规
6、民约的程序不规范。缺乏群众的有效参与,权利义务不明确,奖罚措施不科学,实施中难以执行,最终变成墙上自治,纸上自治。二是氛围难形成。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还有距离,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内需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对开展自治的认识存在偏差,推动不够,保障不力。三是作用难发挥。税费改革后,相当部分村没有或基本没有集体经济收入,作为自治核心的村级组织对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和群众性活动往往是“有心无力”,村干部客观上存在怕作为、难作为、不作为问题,影响了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升。建议:1、村民自治水平的高低决定计生群众自治水平的高低计划
7、生育村民自治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部分,两者不能割裂和孤立开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的高低是与村民自治水平的高低成正比。高水平的村民自治,离不开这样几个条件:1、健全又有力的村级组织。2、村组干部和群众有较强的民主意识。3、群众发动好。4、有较好的计生协会工作基础。具备这些条件的村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方能有效。所以建议各地要以点带面,逐步推行。2、进一步明确计生村民自治的任务与工作重点在开展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中,哪些工作需要政府决定,而不能实行自治?哪些工作是通过村民自治的途径来落实的?哪些工作需要逐步赋予村民自治?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研
8、究、探讨、进一步明确。当前有些在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中,有的仍然是党政领导包揽一切,既是决策者,又是监督者,所谓的“自治”仅仅流于形式;在计划生育的自治章程、公约、合同等文件中对群众的义务要求多,权利赋予少,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限制和约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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