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

ID:25733454

大小:109.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1-22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1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2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3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4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5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6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7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8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9页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_第10页
资源描述: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全省产业发展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省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宏观指导、组织认定和评价等工作。第二章认定第四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第五条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必须是本省同行业的优强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竞争优势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二)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四)拥有技术水平较

3、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4月30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七)已认定为市(州)级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八)企业年销售收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四项指标不低于最低标

4、准(详见附件三)。第六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一)企业向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和《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二)。(二)市(州)发展改革委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省年度申报通知的要求,将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三份)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三)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按照《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必要时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考察。依据初评结果,择优认定企业技术中

5、心名单。(四)省发展改革委对认定结果进行发布。第七条已是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其控股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如具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条件,且从事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可申请作为该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中心,申请材料和认定程序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同。第八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受理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发布。第三章评价第九条依据《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第十条评价程序(一)数据采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在企业技术中心快报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全

6、年和半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情况表》,评价当年3月底前将评价材料报市(州)发展改革委。评价材料包括:《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附件四)和《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二)等,所填内容和数据应真实有效。(二)数据初审。市(州)发展改革委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一式三份)。(三)数据核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四)数据计算与分析。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评估机构

7、,对经核查后的数据按照《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第十一条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为合格。(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4、逾期一个月不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情况表;5、企业年销售收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

8、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三)。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予以发布。评价结果从上报评价材料截止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颁布。第四章调整与撤销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一)评价不合格;(二)省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