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ID:25714490

大小:13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1-22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第1页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第2页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第3页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第4页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6年南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6年南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市财政对2016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一、补贴对象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省、市财政均不再给予购车补贴。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符合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2、、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二、补贴标准(一)车辆购置补贴标准15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汽车售价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市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市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三、资金拨付(一)车辆购置补贴资金1、对列入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车辆,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市级补贴。对计划外(其他社会法人和私人领域购买者)的

3、补贴,购买者属各区的,由市与区按照财政体制结算总量留成率分别负担;购买者属各县(市)的,由各县(市)分别负责,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2、申请市级财政补贴提供以下材料:(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附件3-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15(4)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5)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7)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障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正常安全行驶;(8)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还需提供购车者

4、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需一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本地各县(市)户籍的,向户口所在县(市)申请);(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上述相关材料,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拨付市级补贴资金。(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市级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省补要求的程序和标准执行,由省级先行审批,市级补贴作为省补的配套资金。资金按季拨付。各地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充电设施建设)(附件2-2)、相关申请材料情况或方案,并提供以下材料:(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

5、设施建设)(附件3-2);15(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4)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5)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6)省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三)资金拨付程序列入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且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购买者,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所在地财政部门或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对计划外(其他社会法人和私人消费者)的补贴,购买者属各区的,由市与区按照财政体制结算总量留成率分别负担;购买者属各县(市)的,由各县(市)分别负责,并及时兑付

6、补贴资金。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属于市级财政补贴范围内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4S店),属于各县(市)财政补贴范围内的,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15(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充电设施建设市级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所在地财政部门或建设运营单位。四、其他要求(一)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注册地限于本市范围内,且5年内不得转让(购买者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备案,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过户);新能源客车及专用车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市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私人消费者

7、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备案。(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推广应用的市(县)建有1个以上的服务站,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购置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