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及若干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及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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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电网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郑州都市区建设,支撑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满足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快郑州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电网建设供电部门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不断加快郑州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政府项目建设,努力向上级电力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对郑州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城市配网及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打

2、造坚强的郑州电网。加强电网建设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郑州电网建设涉及的有关问题,保障电网建设的顺利进行。将输变电工程建设纳入郑州市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项目进展状况,加强对项目的督查指导,对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实行电网建设责任制,将电网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强化规划引领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有机衔接。对已经完成城乡规划而不符合或尚未纳入土地利用总

3、体规划的变电站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应尽快调整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电网建设用地创造条件。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需建设的变电站,有关部门可先行发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路条,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完毕后完善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用地必须严格保护,并明确规定保护区域,对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严禁在线路走廊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对已修建的违章建筑,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责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强制拆除。三、加快项目审批全市各有关部门

4、要加大对电网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原则上以打捆的方式进行项目审批或核准。对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及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为争取省和国家核准创造条件。市发改委负责协助加快电网建设项目核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加快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工作;市规划局、国土局负责加快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的审核,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证》。市林业、水利和消防等部门也要大力支持电网建设,加快项

5、目审批进度。四、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郑州市政府尽快出台《郑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凡在郑州市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统一收取供配电设施建设费(含后期维护费),由供电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对供配电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和统一维护。五、积极扩展电力建设资金来源郑州市政府统筹安排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费的资金使用,用于城市供电应急项目以及市政建设引起的电力设施移位改造等电力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要坚持收支两条线,要依据工作进度及时拨付,不得截留。设立郑州市电缆线路建设专项资金

6、。现有架空电力线路确需入地时,架空走廊土地资源升值所获收益在用于相应线缆入地建设后,剩余部分应全额用于补充郑州市电缆线路建设专项资金,以进一步缓解郑州电网建设资金压力,实现电网与城市和谐发展。六、做好电网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变电站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由政府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电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做好电网建设项目外部建设环境的协调和督查。对在市区的用地,电网项目占用国有土地的,由国土部门按照市政设施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7、给供电部门;占用集体土地的,其征地补偿拆迁等工作由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储备中心验收,以划拨方式供给供电部门。建立变电站划拨用地财政补偿机制,征地拆迁补偿费按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支付,高出部分由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若征地拆迁补偿费特别高的,高出部分由市、区按6:4比例分别承担。电网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带征土地,供电部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合理确定用地规划,节约使用土地。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基)不征地,对输电线路塔基用地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但要参照征地补偿标准

8、做一次性补偿。220千伏及以下电力架空线路确需跨越房屋的,按照电力行业国家标准保证安全距离,被跨建筑物不予拆除和补偿。七、加大电网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根据电网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将电网项目列为市重点项目,相关规费按照重点项目有关优惠政策执行。架空输电线路跨越等级公路、铁路、河流、林区、矿区时,不构成对被跨越物实质性损害的,各相关单位不得收取各种跨越费、占用费。挖掘城市道路涉及路面、河道、照明、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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