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存留养亲制度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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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存留养亲制度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摘要】存留养亲制度自北魏确立以来一共存在了一千四百余年,这样一项与打击犯罪需要并不相容的法外施恩的制度,竟然能够得到上至皇权,下至贩夫走卒的认同,其强大的生命力不得不使人深究其原因。虽然存留养亲制度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但它之所以源远流长的根本却在于它对礼法伦常的维护。同时存留养亲制度也深刻地反映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通过深入研究这一制度对我国当前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存留养亲;法律文化;和谐社会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在我国建设现代法治的过程中,不仅要吸收西方先进的法治理

2、论,同时也更要结合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在我国丰富的古代法资源中,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继续挖掘的宝藏。存留养亲制度是在我国存在了将近一千四百多年的制度,其产生、发展以及消亡都与中国古代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息息相关,虽然在现代社会重新建立存留养亲制度已不可能,但我们深入研究这项制度背后所体现的传统法律文化,对我们继承传统并了解当前的社会现实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存留养亲制度的含义  1.存留养亲制度产生的原因  存留养亲制度最早见于北魏。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正月乙未诏: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老,更无成年子孙,又无期亲者,仰案后列奏以待报,着之

3、令格。这项制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原因和历史根源。  (1)思想原因:从历史记载来看,汉代时尚未出现存留养亲这种制度。《汉书?董仲舒传》记载:兄弟二人按月轮流赡养其父,在交替时,一方攻击另一方赡养不周,致父体瘦,告于官府。官府不能断,询问董仲舒。董仲舒则认为,兄弟赡养其父,互相攻击赡养不周,实属不孝,处以弃市。其父不能无养,由官府供养。  我们都知道,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更以春秋决狱,儒家思想开始成为封建国家的正统思想。同时也拉开了以礼入法的序幕,历代都有一些儒者对律进行  此后的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因袭了这一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此

4、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和发展,但总体上并无太大变化。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清代律例并行,律例是官吏办案的法律准绳。在律与例的使用上,例优先于律,有例即不用律。清律的犯罪存留养亲条并未改动,而有关留养的例文却层出不穷。因此在众多的例中所体现的清代的存留养亲制度呈现现出以下与以前不同的特点:一是存留养亲适用的条件更加细化,除了一般的亲老丁单等条件之外,还必须查明被杀之人有无父母、是否独子,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精神及对受害者一方的体恤。二是将寡妇独子纳入可适用留养的范围,即如果孀妇守寡期间,不论犯母之老疾与否,但守节逾二十年,即准留养。盖嘉其守贞抚孤之志,故较犯亲之限

5、于年岁者为宽。三是适用存留养亲时,要求罪犯亦必须是尽孝之人,这是由存留养亲制度的本意决定的,因为之所以要使犯罪之人暂时免于处罚就是为了使其能照顾年老的父母,如若其本身即为不孝,则对其适用显然没有意义,反而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四是对存留养亲的一大发展即留养承祀,留养只是为了使罪犯年老的父母老有所养,然而自从儒家思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之后,孝往往是封建皇帝标榜的治国策略。儒家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为了体现封建官僚对百姓的体恤,因此便有了留养承祀制度的产生。  3.存留养亲制度的利弊  存留养亲制度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更多的可能是统治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极力推

6、动,但深入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这项制度对于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以及生活秩序都是有一定帮助的。而且存留养亲制度最关键的一点是使老有所养,这一出发点使其显得更具人情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一些普通民众。但同时这项制度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带来了一定的不利之处。  (1).它使一些犯罪的人逃脱惩罚,使法律失去了公平的含义。存留养亲适用于我国古代判处死刑、流、徒刑的人,只是因为其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又无期亲可以照料生活,而对犯人采取的一种暂时免除刑罚的制度。客观的讲,这项制度对于犯人亲老的照顾是很大的,但其对受害者的考虑却有不周之处。首先这项制度使犯人逃脱应有的惩罚,给受害人

7、的心理造成的伤害可能更为巨大,因为犯罪人没有得到处置,使其会产生对国家法律的不信任,如果受害人受到轻微的伤害尚且好说,但如果致使被害人死亡则可能使伤害面更加扩大,因为受害人还有其他亲属,面对这种情形他们可能产生更强的报复社会的心理,以致造成更大的伤害。  (2).这项制度可能使人民大众对法律的规定产生较多的怀疑。一般情况下,人们认为杀人偿命,血债血还,可是当有人杀了人或伤害了别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或者只是受到很轻的惩罚,那么这样的话对人民大众不仅起不到教育作用,还可能会使更多的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去轻易犯罪或者对法律置之不理。从长远来看,这并不能促使社会稳定。  (

8、3).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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