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立法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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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来保障《立法法》实施?

2、第1  孟德斯鸠说:有两种坏现象,一种是人民不遵守法律;另一种是法律本身使人民变坏。后一种祸害是无可救药的,因为药物本身就包含这种祸害。  这种本身使人变坏的法律,就是所谓的“恶法”。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案件”,让人领略了“恶法”之害。在孙志刚案进入司法程序的同时,北大三位法学博士和五位著名法学家先后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如今,伤害致死孙志刚的罪魁祸首已得到法律的惩处。回过头,我们再来反思一下,为什么《立法法》已经实施二年有余,而与《立法法》

3、相抵触的一些法规、规章、办法等还在为祸于民?公民的宪法权利为何还不能得到保障?究竟谁有权利和责任来保障、监督《立法法》的实施?《立法法》是管“法”之法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进入了拨乱反正、全面振兴经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时期。最近20年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立法的“高峰时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了370多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制定了6000多部地方性法规,基本上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为实施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

4、础。但随着立法速度加快,立法数量急剧增加,立法中出现了许多混乱现象:一些机关越权制定法规、规章;一些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一些法规、规章的质量不高,存在着不顾国家整体利益而为部门、地方争局部利益的倾向,部门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法出多门,互相冲突,互相矛盾等。因此,关于统一立法、规范立法、依法立法、依法治法、维护我国法制统一性的呼声日益高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从1993年下半年就着手进行《立法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多次召开包括专家座谈会在内的各种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印发草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到

5、全国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立法法》草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十三次会议对《立法法》(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草案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历时七载,《立法法》终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普通法律是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立法法则是一部依法立法,依法治法的法,所以可以称其为“法中之法”,是一部管“法”的法。它是我国立法制度的基本法律,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的基本程序、法律效力等级、立法监督等方面

6、的基本制度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保证我国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违法之“法”今尤在  《立法法》的作用就是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又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立法和司法系统,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又必须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中充分体现出这种多样性和特殊性,允许各地在不与宪法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7、。要理顺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等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对各类立法主体的立法原则、权限、程序、立法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原则和操作标准。  由于我国过去缺乏统一的立法之法,对立法主体及其立法权限和职责的确定不很规范,从而在立法中存在诸多问题。有些机关越权制定法规、规章,有些机关却未尽职责,导致立法滞后或该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得不到及时修改,有时候对同一事项的立法前后矛盾,上下级机关的立法互相矛盾,不同部门的立法互相冲突。有的机关立法主要的不是为了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而是为了保护地方利

8、益和部门利益,甚至是为了谋取本地区、本部门不正当的局部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因而就出现了法出多门,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的现象。所以《立法法》还有调整法律冲突、防止“法律打架”之功能。  但现在仍有不少“法”存在违法现象。《立法法》已经实施二年有余,和《立法法》有矛盾的“法”还很不少,如孙志刚案使收容审查制度和《宪法》、《立法法》的矛盾裸露出来。《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而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

9、常委会有权授权国务院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收容遣送办法》是1982年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相抵触。《立法法》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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