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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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时间:二O一七年五月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总则11.1项目由来11.2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21.3污染物排放标准21.4评价工作等级3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3.1项目的概况43.2生产工艺及规模43.3项目污染源分析6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0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4.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4.3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4.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4.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0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12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5.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35.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35.5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36环境风险评价237清洁生产24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9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2610与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2710.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710.2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2711公众参与说明2811.1公众参与的调查方式和调查范围2812污染防治措施291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3、291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291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91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2913评价结论3131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总则1.1项目由来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平湾一路东南侧。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该项目占地25308.59平方米,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包括2万吨/年回收NMP精制装置生产线和2万吨/年NMP合成装置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万吨吨/年回收NMP精制装置;二期建成

4、2万吨/年NMP合成生产装置,达产后锂电池电极辅料NMP产能为4万吨/年,并配套建设中心水处理站、空压站等辅助设施;并购置生产设备包括精馏塔、真空泵、混合器、导热油炉、管式反应器等90余台(套)。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属行业为专用化学品制造,主要为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等生产线及工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53号文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专用

5、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编制报告书”的规定,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课题小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以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31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1-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位置31珠海三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能源配套电极辅助材料精制项

6、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2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本建设项目排污口所在黄茅海水域属于三类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水质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该项目拟选址区域地下水属珠江三角洲珠海不宜开采区(代码H074404003U01),地下水水质目标Ⅴ类;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Ⅴ类标准要求,从保护地下水角度出发,以Ⅳ类标准进行校核。SO2、TSP、PM10、NO2等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

7、准;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说明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标准中生产车间容许浓度限值计算得出一甲胺的小时值为0.06mg/m3作为评价标准执行;VOCs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二甲胺、三甲胺、臭气浓度无相关质量标准。根据《珠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本建设项目所在高栏港经济区属于三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因此声环境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1.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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