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628850
大小:55.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21
《浅议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议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随着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产权变革的不断推进,在取得改革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企业改制已经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结果日益为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所关注,因此也必将成为政府审计的主要对象。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明确改制应遵循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笔者就学习该文件的体会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提出如下的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与大家商讨。 一、认真做好审前法律法规的准备,做到有备而战。 浅议国有企业改制审
2、计工作思路随着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产权变革的不断推进,在取得改革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企业改制已经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结果日益为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所关注,因此也必将成为政府审计的主要对象。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明确改制应遵循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笔者就学习该文件的体会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提出如下的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与大家商讨。 一、认真做好审前法律法规的准备,做到有备而战。 浅议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随着国有
3、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产权变革的不断推进,在取得改革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企业改制已经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结果日益为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所关注,因此也必将成为政府审计的主要对象。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明确改制应遵循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笔者就学习该文件的体会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提出如下的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思路,与大家商讨。 一、认真做好审前法律法规的准备,做到有备而战。 在对改制企业进行审计之前,首先应充分熟悉了解国家在国有
4、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有关文件规定。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深入进展,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大量关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规定。为搞好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重点掌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企业国有产权向
5、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办法》(财企〔2003〕233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备而战。审计人员既要熟知这些法律法规,同时又要充分理解文件精神,从三个有利于的角度思考发现的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审计实践。 二、审查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履行程序情况,从总体上把握改制全过程。 按照
6、有关文件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履行的程序主要有:制定改制方案、报经批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原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人员一要审查改制方案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复。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清
7、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