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588158
大小:310.0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11-21
《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34广东工业大学轻工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2014-01-13234目录第一章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及方式2(一)总则2(二)分配原则与方式2(三)绩效考核办法3(四)绩效工资计算方法5(五)绩效工资发放程序7第二章本科教学业绩计算细则8第三章研究生教学业绩计算细则14第四章科研业绩计算细则16第五章奖励业绩细则24第六章专项工作津贴细则27第七章教辅系列人员业绩金分配细则28第八章管理系列岗位人员业绩金分配细则29(一)、行政办公人员29(二)、学生辅导员31第九章附则33234第一章绩效工资分
2、配原则及方式(一)总则第一条本实施办法以《广东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广工大校字〔2013〕29号)》为指导,通过绩效工资合理分配,调动全院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激励与竞争机制,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良好发展。第二条学院对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思想是:明确要求、严格考核;淡化身份,多劳多酬;倡导成果,优劳优酬;公开透明,兼顾公平。第三条绩效工资分配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激励教职工勇挑重担,争创佳绩,并向在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岗位上承担重要职责及做出优秀业绩和贡献的教师倾斜。(二)分配原则与方式第四条
3、本办法实施对象为我院在职教职工(含承担我院相关工作的校内其它部门人员),设置有教师、管理、教辅三大系列岗位。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绩效年终奖励1、绩效年终奖励2、业绩金和部门酬金五部分组成,其中业绩金又分为基础性业绩金和奖励性业绩金两个部分。本细则主要对基础性业绩金和奖励性业绩金进行分配。第六条学院将设置占业绩金总额5%的学院发展调节金。学院发展调节金的30%应用于支持个性化教学改革,其它部分奖励在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等工作做出优异成绩者和对学院重大工作做出贡献
4、者。第七条学院年度总业绩金由教师、管理、教辅和其他四部分业绩金组成。业绩金由基础性业绩金和奖励性业绩金构成,基础性业绩金根据职称或相应的行政级别确定,根据岗位职责总体完成情况进行发放,教师系列奖励性业绩金是指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根据超额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管理及教辅部分奖励性业绩金根据学校业绩金的下拨标准,综合考虑基础性业绩金作相应调整。其他部分业绩金按校规定(广工大校字〔2013〕29号3334)用于学院本科教学业绩金、研究生教学业绩金、科研工作业绩金、研究生指导业绩金、专项工作津贴
5、、以及对新进教师的保护性业绩金等。第八条学院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辅导员。管理部分业绩金根据学院管理人员完成各自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发放(具体见第七章)。(三)绩效考核办法第九条根据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要求,学院将建立依据岗位职责标准,以突出质量与实绩为导向的教职工分级分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各种表彰奖励等的主要依据。第十条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工作性质与特点,设置不同岗位教职工绩效考核重点。教师岗位的绩效考核根据其所聘岗位职责,主要考核教师的师德,完成教学、科研、
6、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实绩情况。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依据其所聘岗位的职责,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专业科研情况,重点突出辅助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根据岗位目标和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突出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情况等。第十一条绩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教师系列除在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达到基本合格以上,还需达到按学院教师岗位平均工作量的60%左右确定的教师岗位年度
7、考核合格线(初定280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不足280,可用科研工作量补足,且必须每学年至少上一门本科教学课程)。考核工作量标准根据学院工作量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在不同年度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二条受聘教授岗位的教师每学年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独立讲授1门理论课或独立开设的实验课。3334新进校不满一年、请产假或哺乳假3个月以上、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学校安排挂职锻炼、所从事科研项目处于重点攻关阶段等特殊情形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减免当年度考核工作量。第十三条学校年度考核合格等次
8、以上并完成学院规定基本工作量,发放全额基础性业绩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且完成学院规定基本工作量的,发放70%的基础性业绩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且未完成学院规定基本工作量的,发放50%基础性业绩金。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果执行期限按取得该考核结果的下一学年度计算12个月。第十四条如无法按考核结果确定停发或扣发业绩金的,按下列办法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