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

ID:25585607

大小:112.04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11-2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_第1页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_第2页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_第3页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_第4页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中文翻译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解释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一般履行第二节艰难条款第六章合同的不履行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履行合同的权利第三节合同的终止第四节损害赔偿和免责条款第一章总则第1.1条(本通则的目的及范围)本通则规定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规则。第1.2条(本通则的适用)(1)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本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本通则。(2)以下情况可以适用本通则:~~~(a)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lexmercatoria”)或类似法

2、律管辖;或(b)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3)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本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4)本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第1.3条(缔约自由)双方当事人自由订立合同及确定合同内容。第1.4条(合同的约束性)有效订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仅能根据合同条款或通过协议或本通则另有规定修改或终止合同。第1.5条(强制性规则)本通则的任何规定不得限制依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则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不论这种强制性规则是国内的、国际的或是超国家的。第1.6条(

3、当事人排除或修改本通则)除本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本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本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第1.7条(本通则的解释及补充)(1)在解释本通则时,应考虑其国际特性及其目的,包括促进其统一适用的需要。(2)凡属本通则范围内但通则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尽可能根据本通则依据的思想来解决。第1.8条(诚信和公平交易)(1)任何一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国际贸易中的善意和公平交易原则行事。(2)双方当事人不得排除或限制该义务。~~~第1.9条(惯例和习惯做法)(1)双方当事人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及双方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

4、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2)在国际贸易中为有关特定贸易的当事人广泛知悉并为其惯常遵守的惯例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除非该惯例的适用不合理。第1.10条(通知)(1)凡需要通知时,通知可以适合于该情况的任何方式发出。(2)通知于到达被通知人时生效。(3)如第(2)款的目的,通知于口头发给被通知人或寄给被通知人的营业地或通讯地址时,“到达”被通知人。(4)为本条的目的,“通知”包括声明、要求、请求或任何其它意图的告知。第1.11条(定义)在本通则中,-“法院”包括仲裁庭;-“营业地”:在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时,营业地是指

5、与合同及其履行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地,(在确定该营业地时)应考虑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时双方当事人知道或考虑到的情况。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2.1条(要约的定义)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要约。第2.2条(要约的撤回)(1)要约于送达受约人时生效。~~~(2)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约人。第2.3条(要约的撤销)(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约人。(2)但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

6、得撤销。(a)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b)受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约人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第2.4条(要约的拒绝)一项要约,于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终止。第2.5条(承诺的方式)(1)受约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要约,即是承诺。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2)接受要约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3)但是,如果根据要约或者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约人可做出某种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则承诺于该项行为做出时生效。第2

7、.6条(承诺的时间)对要约必须在要约人规定的时间内承诺;如果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应适当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要约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对口头要约必须立即承诺,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第2.7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承诺)(1)要约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的承诺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要约人以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承诺期间,从要约送达受约人时起算。~~~(2)在计算承诺期间时,承诺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但是,如果承诺通知在承诺期间的最后

8、一天未能送到要约人地址,因为该日在要约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承诺期间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第2.8条(逾期承诺、传递迟延)(1)逾期承诺仍有承诺的效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约人,(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时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