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关于论文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

ID:25581798

大小:80.0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11-21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_第1页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_第2页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_第3页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_第4页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程序正义关于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程序正义关于论文..根据1996年3月修正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这一条文对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规定了法律上的后果:判决结果无效,这是修正后的刑事

2、诉讼法较之原法而言所发生的明显变化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不足200字的法律条文中..,两处提及“公正审判”,并将是否影响“公正审判”作为判断程序违法程序的关键标准。这里“公正审判”的含义是什么?它们是指公正的判决或者公正的处理结果吗?事实上,如果我们对这一条文加以仔细分析,并与修正前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对比〔1〕以后,就不难发现:(1)“公正审判”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涉及诉讼程序本身——而非判决结果——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问题;(2)“公正审判”是否受到“影响”,与案件

3、是否会得到“正确处理”或“公正判决”无关,而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受到剥夺或者限制、与法院审判是否违反法律程序有关。很显然,“公正审判”指的不是公正的判决或者公正的处理结果,而是刑事审判程序本身的设计、法院进行刑事审判的过程本身符合正义的要求。这种正义在理论上可称为“程序正义”〔2〕。什么是程序正义?作为一种法律价值,程序正义起源于何处?刑事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正义有哪些要求?坚持实现程序正义有何意义?对于这些问题,本文试图作出一种初步的分析和考察。笔者将试图证明:程序正义是一项要在刑事审判的过程—

4、—而非裁判结果——中实现的价值,它有其独立的内在要求和意义,法院的审判能否符合程序正义要求与其能否作出公正的裁判并无必然的联系。一、程序正义观念的起源在西方思想史上,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有关正义的理论文献可谓汗牛充栋,有关正义的理论学说可谓学派纷立,但这些正义观念所关注的多是所谓“分配的正义”、“均衡的正义”以及“矫正的正义”,〔3〕强调“给予每个人以其所应得的对待”或者“对同等情况予以同等对待”,即使人们所应得的权益得到平等的维护,应得的义务得到平等的履行,应得的责任得到合理的分配。这些观念

5、基本上属于“实质正义”或“实体正义”(substantivejustice)的范畴,因为它们重视的是各种活动结果(resuit,effect)的正当性,而不是活动过程(process)的正当性。换言之,只要某种涉及人们权益之分配或者义务之承担的活动最终的结果符合人们所承认的正当性、合理性标准,这种活动本身就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不论人们在形成这种结果时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但是,这种局面从本世纪60年代以来发生了变化。一些学者从关注人类自身的前途和命运出发,开始研究过程或程序本身的正当性问题。1971年

6、,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出版了著名的《正义论》一书,在该书中提出并分析了程序正义的三种形态:纯粹的程序正义、完善的程序正义以及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并着重对纯粹的程序正义进行了论述。〔4〕在罗尔斯看来,如何设计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从而对基本权利和义务作出合理的分配,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合法期望进行合理的调节,这是正义的主要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按照纯粹的程序正义观念来设计社会系统,“以便它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正义的”。这种纯粹的程序正义的特征是:不存在任何有关结果正当性的独立标准,但是

7、存在着有关形成结果的过程或者程序正当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标准,因此只要这种正当的程序得到人们恰当的遵守和实际的执行,由它所产生的结果就应被视为是正确和正当的,无论它们可能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例如,公平机会原则的作用就是从纯粹的程序正义的角度保障分配的正义得到实现,因为纯粹的程序正义具有巨大实践优点是:在满足正义的要求时,它不再需要追溯无数的特殊环境和个人不断变化着的相对地位,从而避免了由这类细节引起的复杂原则问题。〔5〕罗尔斯所分析的正义问题显然不限于法律程序问题,而是涵盖了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各个方

8、面,不论他的理论能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被人们所接受,他所提出的程序或者过程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却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他的理论对人们的深刻启示在于,在对一种至少会使一部分人的权益受到有利或者不利影响和活动或决定作出评价时,不能仅仅关注其结果的正当性,而且要看这种结果的形成过程或者结果据以形成的程序本身是否符合一些客观的正当性、合理性标准。差不多在罗尔斯的理论出现前后的一段时期,在法哲学领域内,也出现了一种研究程序正义(Proceduraljustice)的思潮。〔6〕一些英美学者从揭示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