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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6
《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政府采购需求报告编制时间:2017年01月09日4项目名称: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人: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联系人:宫志超联系方式:0533-6408678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拟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1、供应商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要求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2、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供
2、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够覆盖本项目的足够财力,最近连续三年(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具有一定规模的净资产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5、资格预审供应商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
3、术能力、管理能力及施工能力;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原则上不超过2家企业。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1-4条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供货时间:项目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8年。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4二、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淄博市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
4、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城市道路升级改造对正阳路下穿引道辅路、正阳路南延路段、庆淄路至文昌湖界路段等城区道路进行升级改造。2、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对正阳路、新建东路、东门路与恒星路路口、和平路与油坊路路口、机场路、丝绸路、新区医院、新建中路(新建西路)、广电西路、东门路、政务中心广场、太和广场、人民广场等重要路段、节点及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并新建东部公园。3、南郊镇基础设施建设拟在山旺村、皇住村及韩家窝村3个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涉及道路硬化、绿化、村容村貌的改进、环境治理、河道桥梁整治等多个方
5、面。4、丝绸路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丝绸路北段(新华大道——大房村)全长2300米,管廊设计宽3米,高2.7米,位于丝绸路主路面约6米深处,将沿线原有供电、供水、供热、通讯、弱电等管线全部入地在管廊内设置。三、项目设计架构和运作模式本PPP项目的架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政府对于项目实施部门的授权,即周村区人民政府对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授权;二是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公司进行特许经营的授权。项目合同主要是《特许经营协议》。该协议为主协议,作为行政许可合同,由周村区住房和
6、城乡建设局与成交的社会资本方草签,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模式。具体运作模式为:周村区人民政府授权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按照“资格预审—4竞争性磋商”的程序选择一家资本实力雄厚、运营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方,由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成交社会资本方通过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实施机构将项目的运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其运营权等
7、移交给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四、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公司(SPV)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7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授权的相关单位出资1370万元,持有SPV公司10%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12330万元,持有SPV公司90%股份。在双方确定成交后30日内,双方合资成立SPV公司并及时开通公司资金账户。项目概算剩余资金需求由SPV公司进行融资。五、经济效益分析该PPP项目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即SPV公司通过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
8、,以项目建成后取得项目的运营权、政府付费模式获取合理回报。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全部直接付费责任。社会资本方合理利润率不高于6%/年,以最终成交收益率为准。六、本项目采购预算:周村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总投资68167.0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5319.56万元,建设期利息2847.51万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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