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用地类)

中山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用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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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用地类)业务编号:项目号:申请事项□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征用地□补征用地□其他)□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建设用地办证□历史建设用地办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出让土地申请□持土地证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变更(□用地分割□用地合并□变更用地性质□原址调界□异地调界□原证延期□遗失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调整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其他申请单位基本信息申请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联系人*

2、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单位属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部队□其他单位□个人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所在区域*镇(区)用地面积*m2地类(用途)选址意向项目性质*□住宅(□商品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单位住房□私人住宅)□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学校(□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科研设计□工业□工业配备设施□仓储□市政公用设施□商住□其他项目类别*□省级或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镇(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项目□雨污分流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土地证号用地测量图编

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情况说明备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我单位(个人)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个人签名):年月日填写说明1、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方便阅读,不允

4、许涂改;2、申请单位的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文件上登记的全称填写;3、有关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务请真实准确,以免无法及时联系,造成不必要的延误;4、请认真选择和填写申请表的有关事项,以便规划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审理;5、本表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用地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划拨用地适用)一、所需资料□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书(用地类)1份□用地测量图原件2份□用地测量图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来源证明1份□国土部门出示的用地情况说明书1份□营

5、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正本,单位报建时提供)□申请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正本,私人报建时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时需提供)温馨提示:用地选址批准后,持相关文件到计划主管部门办理立项手续,及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指标手续。二、审批时间(不包含窗口受理时间、专家评审时间、听证时间、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一、所需资料□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书(用地类)1份□用地测量图原件1份□用地测量图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来源证

6、明1份□中山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计划部门出具的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初审意见:用地指标或确权证明(新征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供)国家建设用地受理通知书(旧城拆迁改造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历史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供,需验正本如土地使用证的附图非中山市同意坐标的请先到国土部门换领新证)□房产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扩、加、改建或旧城区旧房拆建的历史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供,需验正本)□危房鉴定书复印件1份(

7、位于风貌保护区范围内需提供)□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件即规划条件及三线图)□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规划设计方案(控制性规划范围以外的建设单位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单位报建时提供)□申请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正本,私人报建时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时需提供)温馨提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批准后,若属新征

8、用地需持相关文件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若属历史用地则可直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二、审批时间(不包含窗口受理时间、专家评审时间、听证时间、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一、所需资料□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书(用地类)1份□用地测量图原件2份□用地测量图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来源证明1份□土地预审资料1份□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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