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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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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枞阳县县级储备稻谷招标采购交易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受枞阳县粮食局的委托,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批发市场”)承担本次市级储备稻谷招标采购的组织工作。为保证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则。第二条承储库点作为本次交易活动的买方代表,具体负责入库、商务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次交易的卖方必须是自愿报名的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以前安徽省政策性粮食采购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第三条批发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标采购,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二章交易准备第四条委托方须向批发市场提
2、供《招标采购委托书》、《承诺书》、招标采购清单等相关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第五条参加交易的客户须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交易客户须向批发市场预交保证金11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前必须到帐,付款时应注明交易会名称并向批发市场进行确认。保证金不足者不能继续交易。批发市场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户名: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帐号:2033414001
3、0100000032291第六条交易客户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后,批发市场向其发放交易代码、密码等相关资料。交易代码、密码等相关资料为交易客户的资格凭证,属交易客户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露责任自负。第七条批发市场在中国粮食网(www.cereal.com.cn)、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www.hfgtc.com)或交易大厅公告交易的相关信息,交易客户应及时了解。第三章交易地点、时间第八条交易地点设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合肥市芜湖路319号良苑大厦三楼)。第九条交易时间在公告交易日进行。第十条批发市场将根据交易的规模,允许交易客户派
4、出1-2名交易代表入场交易,交易代表凭交易入场券提前入场,做好交易准备。第十一条交易时间如有变更,批发市场将提前公告。第四章交易秩序第十二条交易大厅内禁止吸烟、打电话和大声喧哗。进场人员应爱护交易设备、设施,自觉维护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第十三条交易活动必须按照批发市场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第十四条禁止恶意串通交易价格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扰乱交易秩序的人员,批发市场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并责令其离场。第五章交易程序第十五条本次招标采购的标的为2018年长粒型中晚籼稻,质量标准以国标三等为标准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指标规定,详
5、见下表。2018年枞阳县县级储备稻谷采购质量标准(轮入库点:枞阳县粮食收储公司数量:3500吨)名称国标三等(GB1350-2009)最高(或最低)质量标准作价办法水份(%)13.5%≤14.5%起点13.5%,每超过0.1%,扣量0.1%。杂质(%)1.0%≤1.5%超0.1%小于1.5%的由买方除杂,清除物卖方退伙带回。出糙率(%)75.00%≥75.0%低于75.0%拒收精整米率(%)44.0%以上≥44%低于44.0%拒收黄粒率(%)无≤0.5%高于0.5%拒收谷外糙米(%)2.0%≤2.0%超过2%拒收色泽、气味正常正常、无虫有虫粮拒收
6、铅(mg/kg)不超国标≤0.2%mg/kg超标拒收镉(mg/kg)不超国标≤0.2%mg/kg超标拒收总汞(mg/kg)不超国标≤0.02%mg/kg超标拒收总砷(mg/kg)不超国标≤0.2%mg/kg超标拒收备注水分超过14.5%、杂志超过1.5%拒收。交易报价为送到指定承储库点的仓口价,卖方送到指定库点的粮食必须是散装车辆运输的粮食,且运输车辆有卸粮孔。第十六条本次招标采用现场计算机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招标按委托标的序号顺序,依次按交易节进行。第十七条开市后,投标人利用计算机按交易节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价开始报价,并按每吨10元
7、的价位递减报价。第十八条在起价上无人应价时,即撤销该笔交易。第十九条投标人应点击计算机报价,竞价数量已超过预交保证金所能投标数量的不可再参加竞价。第二十条投标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在新价位应价并被系统确认后,前一价位的应价自动失效。投标人报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无其它投标人以更低的价格报价,则以该报价为标的的成交价,该投标人为标的的卖方。第二十二条合同自确定成交之时起生效。交易结束后,交易成交双方签订批发市场制订的买卖合同。如果买卖一方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视同认可合同条款,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第六
8、章交割和结算第二十三条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第二十四条本次招标采购的交货期限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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