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还是审判释疑:司法权威何以实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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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后答疑还是审判释疑:司法权威何以实现?论文.freelal)倾向,或者说是形式因素的极端缺乏,其中政策思维的长期存在不能不说是非形式主义的集中体现。政策思维将司法程序演变为对任何政治的、经济的和道德的因素的包容与考量;化身为满心道德情怀和具有儒家修养的行政官员宣传教育、体恤百姓和进行统治的工具,及衡量调节各种利益损害的手段。政策思维作为一种实质性思维而非形式性思维,使得中国传统法官的司法活动具有四大倾向:一是传统法官在法律与情理关系上倾向于情理;二是传统法官在法律目的与法律字义面前倾向于目的;三是

2、传统法官思维中“民意”重于“法理”,具有平民倾向,把民意作为衡量判决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准;四是传统法官思维注重实体轻视程序。8而这四种倾向无一不会阻碍司法权威的树立,甚至是法制的发展。法律形式化是我们当前法制建设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国的法官历经锤炼逐渐接受法律形式化理念并开始具备法律思维,而今又在司法实务中被迫接受政策思维、执行判后答疑,这种痛楚真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判后答疑究其本质不过是“法律家长主义”的体现:国家强调司法权的主动干预性,要求法官放弃中立的地位,主动介入诉讼、积极为社会服务,

3、促使法院裁判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正是由于判后答疑背离基本的诉讼原理和司法理性、缺乏实践的可操作性,致使已经树立的司法权威一落千丈,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难缠的当事人能避就避,甚至采用误导的手段摆脱当事人,这样的判后答疑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不难得知。四、建构审判释疑的制度通过对判后答疑的功能缺陷及危害性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判后答疑非但不是增强裁判公信力的长久之计,相反它的长期存在还会有损于司法权威的实现。因此,与其通过判后答疑这种不稳定的司法政策在“事后”(裁判之后)弥补流失的司法权威,不

4、如将实现司法权威的重心转移到“事前”,即从诉讼外、司法政策转移到审判内、制度主体上来,并建立“审判释疑”,即在审判的过程中解释各种疑惑的体系。这个体系大体上可以包括三个重要的制度。(一)判前说理制度所谓判前说理,是指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一种言词说理,它区别于判决书中的判词阐明。具体地说,判前说理是指法官针对当事人的主张及答辩,用浅直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阐释其证据确认的思维过程、判决结论赖以形成的逻辑推理过程以及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详细理由。9判前说理应贯穿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官可随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5、说明。首先从方式来看,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并将自己对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的认识诠释给当事人,有着判词说理及其他方式所不具有的优势。相比之下,判词的书面性,在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极易出现法官与当事人理解的差异。其次从过程来看,判前说理能使当事人了解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法官说理与当事人举证形成互动,使当事人真正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对实现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及可接受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反在判后答疑中,法官从裁判的正确性出发,答疑的目的很直接,即让当事人服判息讼

6、,从而“案结事了”。此时的答疑仅仅是一种单向的信息传递,对裁判的结果不会有丝毫的影响,而且在当事人未充分参与程序的情况下,让对裁判存疑的当事人仅通过判后答疑而服判的难度相当大,因此判后答疑的实效性非常低。最后从时间来看,判前说理进行得越及时,当事人越能充分地参与到诉讼中来,也就越能理解法官的自由心证过程并更为准确的进行举证、辩论,而权利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法官认定的事实也越接近于真实;最终当事人则更可能服判息讼。(二)释明制度释明既是法官的权力同时又是法官应尽的义务,考虑到在我国当前的诉讼过程中

7、,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权利行使特别是如何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不熟知,而在律师介入又不全面的语境下,释明的义务性质应当强于权力性质。因为法官如不释明,法庭辩论往往难以涉及或围绕案件争议核心,诉讼真实也有可能无法调查清楚;同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因得不到法官的辅助而可能无法正确行使。由此引起的上访、申诉也在情理之中。实际上,释明的过程也是法官与当事人相互沟通的过程,这种沟通既有益于当事人,也可使法官的心证公开化而获得社会的积极评价,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需要建立或加强的释明应当包括以下五种情

8、况:一是举证的释明;二是起诉阶段诉讼请求的释明;三是审理阶段诉讼请求的释明;四是判决后上诉请求的释明;五是法律适用的释明。至于具体释明的行使则可应继续贯彻发问和晓谕两种方式。(三)判词阐明制度说理透彻的裁判文书是最为直接地体现司法权威的方式。早在1942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先生就强调:“告状的状词、判案的判词,都是说明道理,要使人一看就懂。”“判词,要剖析隐微、合情合理,使败诉者不能不心服。上控案子,总是原判失当,或者判得虽对而说得不清,遂致两造都受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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