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

ID:25499908

大小:548.0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11-20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_第1页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_第2页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_第3页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_第4页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7-1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二、申请条件(一)有与其经营

2、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

3、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

4、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

5、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三、申请材料(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

6、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见表2);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四、办理程序(一)从事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客运经营的,向雅安市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二)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日内由市运管处客货运输科审查完毕

7、,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组织专家论证、现场勘验不计入法定、承诺工作日)六、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0835)2227421雅安市运管处客货科:(0835)2820880投诉电话: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0835)2228282雅安市运管处:(0835)2820880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