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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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引言  近年来,因服务场所不安全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并屡屡见于报端。据报载,两女子到北京一家麦当劳餐馆就餐,与他人发生争执而遭到毒打,该餐馆工作人员却视而不见,致使两顾客身心受到严重伤害;[1]河南一位法官到桑拿浴接受服务,在滚梯处摔倒致重伤;[2]上海的一位旅店住客在宾馆被抢劫犯罪分子杀害;[3]河南的一位乘客从列车上摔下,其尸体在湖南的一车站站台上发现。[4]实践中类似的事件不胜枚举,而且已经有相当一些诉诸法院。由于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5]法律规范零散

2、,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等案件时所遵循的法律理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审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有些判决虽然达到了“结果公正”,但是显然缺乏说服力。[6]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理论做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供有关部门参考。  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引言  近年来,因服务场所不安全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并屡屡见于报端。据报载,两女子到北京一家麦当劳餐馆就餐,与他人发生争执而遭到毒打,该餐馆工作人员却视而不见,致使两顾客身心受到严重伤害;[1]河南一位法官到桑拿浴接受服

3、务,在滚梯处摔倒致重伤;[2]上海的一位旅店住客在宾馆被抢劫犯罪分子杀害;[3]河南的一位乘客从列车上摔下,其尸体在湖南的一车站站台上发现。[4]实践中类似的事件不胜枚举,而且已经有相当一些诉诸法院。由于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5]法律规范零散,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等案件时所遵循的法律理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审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有些判决虽然达到了“结果公正”,但是显然缺乏说服力。[6]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理论做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经营者对服务场所安全保

4、障义务的概念及其法理依据  (一)经营者对服务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  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旅店、车站、商店、餐馆、茶馆、公共浴室(包括桑拿浴)、歌舞厅等接待顾客的场所属于服务场所;邮电、通讯部门的经营场所,体育馆(场)、动物园、公园向公众开放的部分属于服务场所;银行、证券公司等的营业厅属于服务场所;营运中的交通工具之内部空间属于服务场所;其他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也属于服务场所。  对服务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

5、务的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出租经营场所的情况下,承租人对承租的空间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出租人对未出租(或者未明确约定)的公共部分(如通道、楼道、厕所等)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之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

6、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  (二)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  经营者为什么应当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乃至实际进入服务场所的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呢?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法理依据:  第一,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理的要求。服务场所的经营者所从事的是一种营利性的活动,能够从中得到收益,尽管有的消费者并不一定接受服务支付费用而只是参观甚至路过,但是作为整体的消费者群无疑会对经营者支付费用而使其获利。经营者当然要为每一位潜在的消费者尽安全保障方面的义务。而如果每个经营者都做到了“各扫门前雪”的话,虽然可能会增加经营成本,但也会改善消费环境,

7、促进消费者走出家门进行消费的兴趣,进而间接的促进了经济的繁荣。这样又会增进消费,从而有利于经营者作为一个整体获得更大的长远利益。这最终还是有利于经营者。可见法律要求他们承担这个义务是合理的。除了特定信任关系也受侵权行为法保护的法律观念外,从危险源中获取经济利益者也经常会被视为是具有制止危险义务的人。[7]因此,根据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经营者应当对服务场所的安全承担保障义务。  第二,危险控制理论的要求。经营者了解服务设施、设备的性能以及相应的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了解服务场地的实际情况,具有更加强大的力量和相关方面更加专

8、业的知识和专业能力,更能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更有可能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警示、说明、劝告、救助)防止损害的发生或减轻损害。在属于不作为责任原始形态的对他人侵权行为之责任领域内,监督者控制潜在危险的义务通常来源于他对危险源的控制能力。[8]因此,根据危险控制理论,经营者也应当对服务场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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