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农业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并进行了审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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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吉林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为加强全省河长制实施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工作统筹和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全省河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快速实施。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一、省级总河长会议第一条省级总河长会议由省级总河长或者受委托的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一般包括:省级总河长(含副总河长,下同)、省级河长、市级(州,含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下同)总河长、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人、省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等,必要时可扩大至县(市)总

2、河长,其他出席人员由省级总河长确定。根据工作需要,省级总河长可召开全省河长工作会议,出席人员由省级总河长确定。第二条省级总河长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总河长批准,每年也可召开多次。全省河长工作会议召开时间由省级总河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第三条省级总河长会议、全省河长工作会议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由省河长制办公室筹备。-25-第四条省级总河长会议主要议题:学习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领导指示、批示;研究决定全省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点制度;总结上一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研究确定全省

3、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解决河长制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全省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经省级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全省河长工作会议主要议题: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有关要求,总结全面推行河长制阶段性工作,部署全省河长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跨部门、跨地区河湖保护管理等问题,经省级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省级总河长会议、全省河长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或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经省级总河长审定后印发省级总河长、河长,各市(州)、县(市)

4、党委、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第五条省级总河长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为全省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省级河长牵头调度,有关市(州)、县(市)总河长及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承办。全省河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的全省河长制工作督办事项,分别由相关市(州)、县(市)河长和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承办。省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调度、督导。二、省级河长会议-25-第六条省级河长会议由省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省级河长,相关市(州)、县(市)河长,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人,省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等,其他出席人员由省级河

5、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第七条 省级河长会议一般应在省级总河长会议后召开,也可由省级河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第八条 省级河长会议由省河长制办公室筹备,经省级河长批准后召开。第九条 省级河长会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年度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重点及行动方案;研究省级河长所负责河湖保护管理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等的推进措施;研究拟提交省级总河长会议审定的相关工作事项;经省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纪要或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经省级河长审定后印发相关市(州)、县(市)党委、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相关

6、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第十条 会议研究决定的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相关市(州)、县(市)河长和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承办。省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调度、督导。三、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第十一条 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含副主任,下同)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出席人员包括:市(州)、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25-责任人、联络人。具体出席人员应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第十二条 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可由省河长制办公室或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提出,经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召开。

7、第十三条 省级河长制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第十四条 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主要内容:协调落实省级总河长、省级河长工作部署及有关指示;调度全省河长制工作和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协调、组织河湖保护管理检查巡查、督查督办、考核验收等工作;研究报请省级总河长、全省河长工作会议和省级河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纪要经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相关市(州)、县(市)河长制办公室和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第十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市(州)、县(市)河长制办公室和有关

8、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落实。-25-附件2吉林省河长制信息报送及共享制度为发挥河长制相关信息的重要引领作用,实现各级各类信息共享互通,达到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确保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顺利推进。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一、信息报送第一条全省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及河长制成员单位是河长制信息报送主体。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河长制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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