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边缘业务的创新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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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边缘业务的创新与监管

2、第1 摘要:本文分析了金融业边缘业务的创新特点,及其对金融监管构成的挑战,最后提出了适应这一挑战的政策建议。  金融业混业经营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始于80年代,金融创新已使许多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的分业经营体系名存实亡,1986年英国的金融大爆炸率先放松了金融管制,1996年日本的金融大爆炸废除了分业经营的体制。1999年,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的废止标志着金融业综合经营成为国际发展趋势。90年代以来,中国金融业却从综合经营银行体制发展成目前严格的分业制度。1993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典型的综

3、合经营银行体制,银行、证券、信托和实业投资均在一个法人银行体制之内,加上内控不严,违规经营严重,外部金融监管体系基本没有建立,加上中央银行当时没有实质性金融监管措施。金融法制不完善,必然造成了很大风险,产生了金融混乱。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的证券业仅限于政府债券。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此后,我国金融业实行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体系。  一、过

4、渡时期,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相互交叉为特点的边缘业务创新  在我国,由于我国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还未完成,银行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也不完善,资本市场并不健全,银行、证券和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才刚刚开始。因此,金融业混业经营在我国还只是一种趋势,对分业限制的完全放开尚需时日。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外的金融机构大都为综合经营,尽管加入WTO后对进入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仍可限制其经营业务,让其只能从事一个行业的经营,但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其境外的后援体系,外资金融

5、机构综合经营的优势仍能发挥。为适应将来加入WTO之后的形势,我国必将改变原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创新控制过严的状况。此项改革后,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相互交叉为特点的边缘业务创新,必然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过程,它一方面可以满足消费者全方位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银行、券商、基金和保险公司业务拓展,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事实上,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已有一些边缘业务创新。目前我国金融领域已经突破分业经营界限的经营业务主要有:1连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金融业务。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拆借、债券购回;

6、②银行与券商之间的合作。以股票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债转股等业务,实际上也是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连接起来。目前,银行与券商之间的全面合作计划不断展开,如长江证券与农行达成全方位合作协议,湖南证券与兴业银行签定了全面合作协议,其中兴业银行向湖南证券综合授信17亿元,在证券资金法人结算、银行转帐、资金拆借、债券业务、资产抵押贷款、资产管理、基金托管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③连通保险资金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金融业务: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

7、从1999年10月底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以来,已有对家保险公司申请并获准,规定投资规模不能超过上年末资产总额的5%。部分保险公司的这一比率提高到10%-15%。④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银行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利用银行丰富的营业网点推销保险合约,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特点,目前这方面的业务已经得到较大开展。如建设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之间签约合作。⑤从事混业经营的机构创新:光大集团已实行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申银万国证券,并筹建保险公司。建设银行在国内已有合资的中金公司(CIC

8、C),中金公司除A股二级市场不能做,其他与国内证券公司一样。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业的合作会逐渐加深。随着消费信贷如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信贷等的发展,对资产证券化提出越来越紧迫的需求,那么作为原始权益人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业务合作必然进一步加强。随着开放式基金的加快,基金销售、赎回一般由银行承担,因为银行大规模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的进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虽然我国暂时还不可能实行混业经营制度,但作为一种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产物,其趋势无可置疑。我国目前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在业务上的创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

9、了这种要求。  二、金融业的合作、代理及边缘业务的创新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金融业的合作、代理及边缘业务的创新越来越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构成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目前我国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系。由于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框架还刚刚搭起,这种互为独立的关系容易导致监管真空和摩擦。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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