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ID:25337336

大小:78.5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11-19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_第1页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_第2页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_第3页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_第4页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二章五部分国人对中西关系的看法以及相应的学术设定近代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中,屡战屡败,使某些中国人(应该说是精英中的大部分)的夷夏之辨颠倒过来。当然,他们并不就此死心,而欲图与西方列强取得平等。正是对中西平等的诉求,才在学术上派生出一系列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学术依附:中学依附西学,并通过依附以求平等。中学依附西学作为问题,既是许多问题展开的结果,也是许多问题展开的基础。中学依附西学,本不是学术问题,而是中国的时运在学术上的展开。当我们今天以学术的眼光重新回顾

2、清末民初中学依附西学产生的新学时,就能发现其中的诸多悖论和紧张。中学依附西学,具体而言,道学依附哲学,蕴涵了如下设定。[1]第一设定:中西现实地是不平等的,并直接派生出中A和西B是不平等的。这里的平等以及下面两个设定中的平等都有两层含义:价值平等和普遍性平等,这两者构成中西在逻辑上的同质。中西不平等表现在:其一,中西在价值上不是平等的,西方优越于中国。[2]其二,由价值不平等派生出普遍性的不平等。因为西方优越,所以把西方的模式看作是值得推广的,值得普遍化的。[3]具体到哲学上,则推论出:哲学是普遍的。

3、[4]这种普遍性自身就是法,中国应该去符合它。第一设定不仅仅是一般的学术建构的预设的逻辑前提,而且在清末民初是被许多人所想象和认可的现实,是故,它还是事实前提。由于它是逻辑前提和现实事实的吻合,所以它作为学术建构的基础就要比一般的逻辑假定[5]更加坚强有力。第一设定在事实层面已经被贯彻到学术实践中,如前文所讨论的“对象加方法”的公式就贯彻了这一设定。第一设定中的中西不平等,既是就整体而言,也表现在部分上。在整体上,中国不如西方。中国整体上的落后表现在具体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表现在学术上,则是中学不

4、学,道学不学,道学不如哲学,从而需要哲学来重建道学。若更具体地说,道学不如哲学则可能表现为某位道学家的学说不如某位哲学家的学说,即中A不如西B,如可能说朱子不如康德,因为朱子缺乏康德那样系统的知识论。(第三设定中的中西平等也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第二设定:中西应能平等。应能平等是说中西是可能和应该平等的。这是中国人对中西关系的未来的预期。如果没有应能平等的预期,那么,中国人所作的一切抗争和努力都是没有意义的,也就不可能有民族复兴动力。如果没有如此预期,那就等于承认中国落后的现实即应然和必然。正是有了如

5、此设定,复兴民族的努力才有必要,而建构中国哲学的初衷也正是希望通过中国哲学的建构使道学哲学化而与哲学平等。有了第一设定和第二设定,那么,如何追求中西平等呢?——把道学哲学化,即以道学合哲学,通过中A是西B的建构-言说方式建构中国哲学,以求二者平等。而第三设定就蕴含在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中。第三设定:中西现实地是平等的,并直接派生出中A和西B是平等关系。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在事实上表现出中A与西B在逻辑上是平等关系,任何一个具体的中A是西B的例子都蕴涵了这样的逻辑前提。[6](在事实中蕴含的中西平等

6、,尤其表现在下文所说的比较哲学中。)如果中A与西B之间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怎么能用“是”来连接呢?无论在价值含义上和普遍性含义上,中A与西B之间都必须现实地是平等的,“是”字结构才能成立。这是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自行呈现出来的逻辑、结构和含义。第三设定与第一设定一样,完全是事实,这个事实不是预先设定,而是在学术实践中具体地表现出来的,并且,如果把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扩展开去,扩展到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的其他方面,那么,在具体的学术实践(如中国哲学之实践)中表现出来的中西平等就会从部分扩展到整体,使道

7、学与哲学平等,并进一步可能导致中西在整体上是平等关系的结论。因此,第一设定从整体不平等延伸到部分不平等,并因为不平等而追求平等,因而得出中A是西B这种追求中西平等的言说方式。第三设定从部分平等到整体平等,从事实上广泛存在的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推论出中西平等。而且,第一设定和第三设定都共时并存于中国哲学的建构实践中。问题由此而出,如果按照中A是西B所蕴含的第三设定,则应在学术实践中把中西处理成平等的,但是,如果按照前文的“对象加方法”的公式以及第一设定,则应把中西处理为不平等的,这岂非自相矛盾?下文就对

8、其中的矛盾进行展开。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三个设定中所涉及的平等概念都有同样的两层含义,所以三个设定之间不存在偷换概念的逻辑问题。三个设定共时并存,第二设定从当下处境指向未来,并不构成与第一设定和第三设定相冲突。而第一设定和第三设定都是从当下事实指向当下事实,因此问题在于:第一设定与第三设定之间如何可能切换?这个矛盾表现在:如果设定了中西(可以具体到道学与哲学)不平等,而且中西事实上不平等(第一设定),那么,事实上的中西平等(第三设定)何以可能?这个矛盾也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