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

ID:25314836

大小:69.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1-19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_第1页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_第2页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_第3页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_第4页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_第5页
资源描述:

《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背景下经历了较为复杂的过程,目前在造林再造林CDM项目方面取得一些成果,但其他方面仍有不足。近期林业碳汇的谈判重点主要集中在资金、技术、额外性、非持久性和REDD+等问题上。我们应该正确把握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谈判的发展趋势,以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积极参与谈判,掌握话语权,以维护我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家利益,同时确保我国林业碳汇的健康发展。 .L.  曾文革(1966),男,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

2、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陈娟丽(1982),女,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重庆400045)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法制保障(项目编号:08JA820046)的阶段性成果。    林业碳汇通过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和储存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功能,对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促进成为近年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议题。为了使我国在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方面掌握更多的主动权,我们需要对其国际背景、国际

3、法基础、谈判的焦点和局限,以及国际规则谈判应对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法学研究。    一、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谈判的背景和阶段性成果    在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利益关系下,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形成了一系列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谈判的法律基础和阶段性成果。这些背景和阶段性成果的分析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活动有着重要的引导意义。  (一)谈判背后的国际政治关系及利益冲突  在包含林业碳汇谈判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世界各国都认识到必须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来保护环境,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发展水平,以及气候变化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各国无法形成完全

4、一致的减排进程。发达国家需要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在维护其经济领先地位的前提下推进减排议题,同时又借应对气候变化之名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要求发展中大国与发达国家承担相同的、强制性的减排义务,限制其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则始终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切实履行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同时注重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不影响发展步伐,强调实质公平地适当承担减排责任。随着后京都时代的到来,承担减排将成为所有国家的法律义务,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发展和减排温室气体措施的矛盾将尖锐化,这必将需要低碳经济和先进环保技术来应对。因此,

5、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必然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和利益冲突的影响。  (二)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谈判的阶段性成果  林业碳汇谈判是气候变化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历届缔约方大会达成了多个与林业碳汇相关的决定、报告和指南,①它们构成了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主体,截至目前谈判达成了三类阶段性成果。  1.林业碳汇的概念和项目种类  《公约》第4次缔约方大会(1998年)最早提到了林业碳汇问题。此次大会第9号决定《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在政府间气候变

6、化专门委员会完成专题报告和附属咨询机构第8次会议提交的报告建议下,将在《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上,作出一份涉及农业土壤、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类别中温室气体的源排放和汇清除的情况的规则和指南,并要求发展中国家应广泛参与到上述活动中。2001年在德国波恩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了这项决定,首次明确了林业碳汇的相关概念和种类。根据2001年波恩协议的《关于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的变化和林业的决定》(Land-Use,Land-UseChangeandFores-try,缩写LULUCF),林业碳汇是指将造林和再造林、森林管理以及减少毁林和

7、森林退化等活动纳入国际碳贸易过程中,以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浓度为目标进行的一系列的制定政策、综合管理和国际碳交易等的活动和机制。林业碳汇的项目种类根据LULUCF,可以分为造林再造林项目、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排放项目以及森林管理项目。其中森林管理项目还未列入谈判议程。  2.作为清洁发展机制的造林再造林项目  造林再造林项目的具体运行模式和程序的规定比较完善。《公约》第6次缔约方大会上达成的《波恩政治协议》和第5/CP.6号决定LU-LUCF,《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达成的《马拉喀什协定》、《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的变化

8、和林业》、《<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定的清洁发展机制的方式和程序》等9项决定,第9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CDM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模式和程序》及附件等3项决定,以及第10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关于CDM下简化的小规模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模式和程序的决定》及附件等3项决定,细化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