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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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讨自1984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开发区至今,我国已形成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战略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功能属性的特殊政策区域,可统称为功能区。功能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的产物,已走过了28年的发展历程。功能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持续探索与创新,为其自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的同时,也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功能区管理模式

2、。  一、国内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现状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区域属性上仍是功能区,尚未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为行政区的功能区管理模式。管理模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属地化的政府主导模式。充分发挥功能区所在地政府的作用,管理体制上主要依托功能区所在的行政区(市、县),管理机构为准政府型的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与所在的行政区(市、县)政府合署或按行政区(市、县)政府内部机构管理,为保障行政区与功能区的统筹协调,在领导体制上通过管理委员会与行政区(市、县)政府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加以解决。  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是通本文由论文联盟.L.cOm收集整理过属地化管理,依靠当地政府对区域工作的

3、熟悉,可启动迅速;二是由功能区所在地政府统筹管理功能区开发建设,避免了功能区与行政区之间的利益矛盾;三是行政成本低,管理委员会与行政区机构合署,可综合设置管理机构,精简效能。  这种模式的不足:一是由功能区所在地政府主导建设,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在功能区产业布局、规划建设等方面难以站在全市、全省的高度,满足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二是管理委员会与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合署,机构规格不高,对外横向协调和对上协调力度有限。  (二)垂直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充分发挥市政府的作用,管理体制上由市政府垂直管理,管理机构为准政府型的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通过市政府授权

4、使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由工商、质监、税务、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功能区设置派驻机构,功能区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负责配合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做好相关配套保障工作。为便于协调,在领导体制上,功能区所在地的行政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可进入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交叉任职。  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是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高,对外协调力度大;二是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推进效率高;三是由市政府垂直管理,站在全市战略高度统筹考虑功能区功能定位、产业结构等,功能区的起点较高。  这种模式的不足:一是功能区由市垂直管理,但地理位置又在行政区(市、县)范围内

5、,两者之间的利益矛盾无法避免;二是功能区与所在地政府的事权划分边界不清,尤其社会事务无法离开当地政府,如征地拆迁工作,离开所在街道、乡镇政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三是独立设置管理委员会,行政成本较高,功能区开发建设初期,可综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但随着建设进程加快进入发展期后,管理委员会职责增加,其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可避免地膨胀,将再次增加行政成本;四是市政府派出机构的设置需要经过严格的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周期较长,难度较大。  (三)企业型的市场主导模式。设立开发公司,由企业规划、开发、管理功能区,同时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进行公共事业开发。开发公司多为国有企业,地

6、方政府赋予开发公司一定的开发权限。本质上是把功能区作为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开发区建设,使得功能区运营得以在相对完整的企业制度下展开。国内功能区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首创在蛇口,因而也被称之为蛇口模式。从现实情况看,用纯粹的公司化运营,市场模式开发建设功能区,在国内现行体制下难以推动,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1986年开发初期成立了青岛经济开发公司,负责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代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运行两年之后,体制推不动进而转成了管理委员会模式。国内功能区比较多的情况是管理委员会+公司,将土地一级开发、资本运营等职能由公司承担,其他政府职能由管理委员会承担,如天津经

7、济技术开发区和泰达公司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点:与政府主导型的模式相比,企业型模式效率更高,靠市场机构调节,节约行政成本。德国、英国等不少国家的功能区都采用了这种公司化运行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不足:开发公司不具有政府职能,缺乏必要的行政管理权,因此影响了管理效力的发挥。由于公司承担了部分社区管理职能,还要进行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又无法从区域税收中获得必要的投资补偿,只好转嫁到地价上,容易造成地价过高,或者因为不能及时回收资金,债务过重,且一旦功能区的土地都售完,再欲扩大功能区规模难度将很大。  二、国内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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