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竞合研究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

ID:25246342

大小:67.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11-19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_第1页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_第2页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_第3页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_第4页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赔偿责任竞合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赔偿责任竞合研究傅鼎生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请求权竞合/责任竞合  内容提要:当同一事实合于数个目的相同或部分相同的规范,而数规范又非特别与一般关系时,需要运用一种规则来解决数规范的适用。“请求权竞合”与“请求权规范竞合”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手段。我国《合同法》取前者。因此赔偿责任的竞合并非事实状态,而是主观对客观的作用,目的在于解决规范并存时的适用,而不是以竞合的请求权基础为逻辑起点演绎推理。在运用责任竞合规则解决并存规范适用问题时,不得与立法目的、合同意志、司法效率、利益

2、平衡相悖。  责任竞合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种规制目的全部或部分相同之规范并存现象的一种制度。  责任竞合的条件、内容、效力取决于竞合制度的立法意图。我国正在起草侵权责任法,关于违约赔偿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之竞合的目的与性质,应作出理性选择或科学定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同一事实同时符合数个规范,其中一个规范的适用,其他规范因目的的实现而不再适用的,被谓之目的相同或部分相同规范的并存。规范的并存是一种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各国法律运用不同手段进行调整,目的在于使并存的规范合乎本土特点得以最佳适用。有的基于特别

3、法优于一般法而否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并存之规范;有的基于规范的地位相同和目的相同,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规范。选择适用规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选择行使权利的方式达到选择适用规范的目的,另一种则直接赋予当事人规范适用的选择权。当数个规范的目的与效力完全相同,选择请求权的行使与选择规范的适用都没问题;当数个规范的目的、适用要件、适用后果部分相同时,选择行使请求权或选择规范的适用便存在规范不能被完整适用而造成不能平衡当事人利益的问题。  我国在《合同法》中确立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制度。由此,规范的并存表现为请求权(责任)的并存,规范的选择适用也体现为请求权的选择行使。遗憾的是

4、,当并存的数请求权并不完全重合,数请求权的内容、构成要件、时效期间等并不完全相同时,并存之请求权如何行使?行使后发生何等效力?尚缺乏共识。同类案件在不同法院作出不同判决的情形时有发生。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明确责任竞合制度确立的目的。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责任的竞合并不限于赔偿,但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本文以两个赔偿责任之竞合为研究对象。  二、可适用规范并存  明确责任竞合目的,首先必须明确可适用规范并存的现象。  民事生活的丰富多样性和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决定了某一事实状态同时为数个法律规范适用的可能

5、性。例如保管人侵占寄托人的寄托物,可适用侵权赔偿规定,也可适用违约赔偿规定。  同一事实合于数个法规所定之要件的现象,被称为可适用规范的并存。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数规范的并存适用情形有两种。一是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数个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寄托物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灭失,寄托人可以请求保管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此种情形的特点是,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后果,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并不完全相同(上例不真正连带责任一案中,责任主体不同)。二是在相同的民事主体之间形成

6、数个权利义务关系。例如承运人违章驾驶,致乘客因车祸而伤,乘客可以请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种情形的特点是,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后果,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完全相同(上例旅客运输合同一案,违约赔偿责任的主体与侵权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主体)。  在上述第二种情形下,依据规范适用之目的是否相同[1]为分类标准,又可分四种情形。其一,数规范适用目的并不相同,不产生目的重合、重复救济现象。例如,违约责任中的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赔偿损失,以及侵权责任中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学理上将此种现象称为“规范聚合”,“请求

7、权聚合”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2]或“责任聚合”。其二,数规范适用目的完全相同,各规范存在适用上的冲突,适用其中的一个规范,另一个规范因目的的实现而不能再度适用,否则产生因规范的重复适用而形成不当得利的现象。例如保管人侵占寄托人的寄托物后,寄托人依据合同法请求保管人承担了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后,不能再依据侵权责任法请求侵占人(保管人)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其三,数规范适用目的交叉。例如在加害给付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情况下,违约赔偿的范围与侵权赔偿的范围存在着部分重合。详言之,当加害给付行为造成他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