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

ID:25236182

大小:82.68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19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_第1页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_第2页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_第3页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_第4页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分论试题  重点一:买卖合同问题  应掌握买卖合同的性质,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承担,买卖合同中的孳息归属以及附所有权保留的买卖,样品买卖,分期付款买卖和试用买卖等问题。  如题目: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因其未能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应如何确定损失的承担?()  A.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C.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本题涉及买

2、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问题。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但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货物,是因为买受人未能安排好汽车,因此,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应选C.  再如考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

3、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000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

4、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000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买卖问题。  本题第一问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问题。依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乙虽然未取得牛1的所有权,但牛1已交付乙占有,故应由乙承担牛1

5、死亡的风险。  本题第二问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产生天然孳息的归属问题。依《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牛2已经交付买受人乙占有,故所生天然孳息小牛自应归其所有。  本题第三问涉及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本题中,踢伤丙的牛3已转由乙占有和管理,乙应负牛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本题第四问涉及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牛款付清之前,牛4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甲,

6、因此,买受人乙对牛4并无处分权。其与丁订立的转让牛4的合同为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乙向丁交付牛4之前,其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本题第五问涉及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问题。若乙已经将牛4交付给丁,而丁对甲保留牛的所有权并不知情,并已经支付了牛的对价,则丁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牛4的所有权。  本题第六问涉及出租他人之物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及法定孳息的归属问题。在牛款付清之前,牛5的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但买受人乙依买

7、卖合同占有牛,依法享有对牛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故其与戊订立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租赁合同所取得的租金为牛5的法定孳息,依《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应归属买受人乙所有。  本题第七问涉及定金问题。依我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1万元,而约定的定金为3000元,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限制,故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超过部分可视为预付款。  重点二:赠与合同问题  应掌握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赠与合同的撤销。  如题目:甲曾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乙,乙得

8、房以后,因与甲的用水纠纷,将甲殴打致伤。甲子丙为此主张撤销对乙的赠与。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甲享有对乙的赠与撤销权  B.如甲不主张对乙的赠与的撤销权,甲子丙可主张对乙的赠与的撤销权  C.如甲不主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