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罚功能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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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刑罚功能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论文..刑罚功能,是指国家制刑、量刑及行刑对社会与社会成员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它在刑罚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刑罚功能的论述方法上看,主要有总论法和分论法。所谓总论法,一般不划分刑罚功能的类别,从总体上把握之。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刑罚功能包括报复感情绥靖机能(功能)、保安机能、赎罪机能及预防机能①;另一种观点认为,刑罚功能包括剥夺功能、改造功能、感化功能、威慑功能、鉴别功能、补偿功能、安抚功能及鼓励功能②。所谓分论法..,即按刑罚对不同对象的功能而分别归类加以论述。分论法的基本观点是:其一,将刑罚功能一分为二,即个别预防功能和一般预防功能,个别预防功能包括剥

2、夺或限制再犯能力,个别鉴别、感化,个别威慑与改造;一般预防功能包括:刑罚对潜在犯罪人的功能,对受害者的作用,对其他守法者的作用。③其二,将刑罚功能一分为三,即对犯罪人的功能,包括否定功能和改造功能;对社会方面的功能,包括威慑功能、教育功能和鼓励功能;对被害人的功能是抚慰功能。④笔者认为,分论法中的第二种观点比较客观全面地分析了刑罚的功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手段暴力化、智能化,数量不断上升,危害性日益严重,已成为全球性的严重社会问题,引起国际社会及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辨认和自控能力差,容易被诱惑走上犯罪道路,有可宽恕的一面;可塑性大,容

3、易接受教育可改造,有可宽大的一面。下面,结合未成年人特点,我们通过对刑罚功能,主要是改造功能的分析,来探讨一下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刑罚的适用。笔者认为,除改造功能外,刑罚的其他功能并不要求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相对特殊的刑罚。因为无论刑罚如何适用,只要处以刑罚,即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否定,同时对潜在的犯罪人起到威慑、教育功能,鼓励社会成员同犯罪做斗争,抚慰被害人及其亲友。因此,刑罚的否定功能、威慑功能、教育功能、鼓励功能和抚慰功能很容易实现。而对未成年犯罪人如何适用刑罚以期真正实现刑罚的改造功能,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改造功能是刑罚的主要功能,国外学者一般称之为对罪犯的矫正(correction),它主

4、要在刑罚的执行阶段实现。根据我国的刑罚制度,改造功能一般体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通过强迫劳动,使犯罪人获得靠诚实劳动为生的信念;二是通过强制教育,使犯罪人获得相应文化技术知识,为他们回归社会奠定文化技术基础。相对成年人而言,改造功能对于未成年犯罪人尤为重要。但在监禁状态下的强制劳动和学习,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效果显然不好。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应当突出教育、学习改造,弱化劳动改造。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刑罚适用上采用严格的罪刑法定主义,对未成年人犯罪使用“压制和惩罚手段”,进行“普遍遏制”的做法固然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但对未成年犯罪人不加区别地一味运用“教改”“帮助”“瓦解”的方法,似又有

5、走进了另一极端之弊。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实现刑罚的改造功能,应当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在肯定总的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适用原则,即从、减轻适用原则的基础上,以行为的性质来确定刑罚的适用。如果未成年犯罪行为系常习性行为,由于其人格重塑的余地不大,较难矫正其犯罪习性,此时教育的作用不会很大,因此,应采用较为激烈的压制和惩罚方法,并辅以强制教育和帮助手段,以期收到普遍遏制的效果。如果是一次性犯罪行为(偶犯),则宜主要采取轻缓化、非监禁化的刑罚方法适用之,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教育和帮助,以期达到逐个瓦解,塑造其适应社会的人格的改造目的。我国目前的刑罚制度中,除了缓刑这一适用于各种犯罪

6、人的轻缓化刑罚方法外,尚未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非监禁化的刑罚制度(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单独适用极少,在此不作讨论)。反观法制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绝大多数国家都有多种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轻缓刑罚方法,在英国,对少年犯的非监禁刑罚达十一种之多,包括罚金、缓刑、社区服务、复合命令(将缓刑和社区服务结合)、电子监控、赔偿、有条件的解除指控、完全解除指控、责令犯罪人行为平和守规矩、判决暂不生效、警察警告等。⑤笔者认为,结合国外的先进司法经验,我国应当建立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强制学习服务”和“暂缓判决”的刑罚制度。“强制学习服务”即法院可以判令未成年犯罪人在一定期限内,在一定场所,每周

7、强制学习20小时,社区服务20小时,由教师和社区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而目前在一些法院进行试点尝试的“暂缓判决”是指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先不作出判决,而是让未成年犯罪人回到原来的学习、生活环境中,观察其表现,如果表现较好,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否则,作出监禁刑的判决。①日西原春夫著,顾肖荣等译,《刑法的根基与哲学》,上海三联出版社91年版,30页。②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三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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