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180700
大小:67.18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8
《《辩论口才训练》word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辩论口才训练训练目标:熟悉辩论技巧,能够灵活运用辩论技巧进行辩论。训练材料材料1人们对社会上犯罪率的高低有所争辩。甲:公布比较高的犯罪率,说明我们国家制度的民主化,以法治国有成效。乙:不见得,国家制度民主化,以法治国,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高,道德修养好,守法护法意识强,犯罪率应该低的呀!甲:抓罪犯抓得多,当然是成绩,否则怎样做到国泰民安?乙:真正国泰民安了,倒是抓不到罪犯了。这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所能达到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确实还需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标本兼治”。评析:在这场普通的争辩中,甲乙两人的观点不同,各有各的看法,
2、甲重在“标”上推理,乙重在“本”上推理,各执一词。乙最后点出“标本兼治”应该是这场争辩的“统一点”。材料2某生活服务公司把下设的一个门市部承包给职工林某父子,由于资金短缺,公司徐经理让林某父子以该公司的名义到市生活资料公司赊购两万余元商品销售。由于林某父子不好好经营,门市部亏损严重,无法维持下去。徐经理收回了门市部,林某父子借故辞职外出。市生活资料公司多次派人索债不成,又派了一个姓周的女同志去讨债,一番舌战,终于追回了债款。下面是这场舌战的几个回合。周:“徐经理,这点钱我们公司已派人跑过几趟了,我们也有我们的难处,还是请你想想办法吧!(评析:讨债人开门见山,既表明这笔债你们早就该还,
3、也表明我来讨也出于无奈,从两方面表示这笔钱一定要还。)徐:“实在抱歉,那两个姓林的不但欠了你们的钱,也欠我们自己公司的一大笔钱,如今他们屁股一拍溜之大吉了,你们找我要债,我又去找谁要债呢?”说完两手一摊。(评析:欠债人先来软的,表示歉意,但接着就找托辞,偷换概念,转移视线。可见其本无还债的诚意。)周:“我们都是兄弟单位,工作上应相互支持,相互理解。你公司经营不当造成了损失,我们表示同情,但是,亲兄弟,明算账,这钱迟早总得付吧?我们等了两年多了。”(评析:讨债人注意划清情与理的界限,紧扣正题,既对对方表示了同情,又婉转地指出“姓林的”与对方公司是同一方的,不应用“你们找我要债,我又去找
4、谁要债呢”来推托。引用俗语“亲兄弟,明算账”,十分恰当。)徐:(脸色一沉)“钱是姓林的欠的,不是我徐某人欠的!有人欠你的债,也有人欠我的债,别人不还我的债,我拿什么来还你的债?时下信贷紧张,我们也时常是‘等米下锅’,你们催得这么紧,这不是雪上加霜,乘人之危吗?”(评析:欠债人变软为硬,继续狡辩。尽管气势汹汹,但两条理由都不经一驳,可见其理亏。)周:“徐经理,你这话就不中听了!事情是姓林的办的,但账是你们公司欠的。我们当初发货认的不是姓林的,而是你们公司的‘红戳子’(公章)。你们也是做生意的,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用人不当,经营不善是你们公司自己的事,欠债是你公司与我公司的事。如果亏了本
5、就可以将债务一笔勾销,那你们赚钱时,怎么没与我们分利呢?我们要是乘人之危,早就在法庭上相见了,之所以不这样,不过是想给你们节约一笔诉讼费。做生意嘛,赚钱赔本总是有的。你说,我们今后还需不需要合作?”(评析:讨债人针锋相对,驳斥欠债人“钱是姓林的欠的”,云云,划清了债务人与经办人的界限。“我们要是乘人之危”一句,既有理,又有情,使欠债人闻之语塞。最后,“今后还需不需要合作”一句,更是软中有硬,使欠债人不能不认真对待。这反映了讨债人在辩驳中有理有节。)徐:“嘿嘿……周大姐,我只不过和你开几句玩笑,你看你……喝水,先喝水,中午不走了,我们招待行不?”(评析:欠债人狡辩失败,又不愿失去今后的
6、合作前景,只得答应还债了事。)材料32008年7月10日9时许,被告人王某因其小孩周岁生日请客一事,与其妻赵某发生了争吵。晚11时许,被告人王某提出要出去玩,赵某好意相劝,王某不听,并气愤地说:“你想阻止我的行动,没那么容易!”说完猛地一拳打在赵某左侧背部,赵某当即抽了一口冷气,倒在地上,王某扬长而去。两个小时以后,王某回家,发现妻子赵某满头大汗,疼痛不已,才将赵某送往医院,医生提出要立即动手术。此时,王某以医药费不好报销为由将赵某转往某职工医院。由于没有及时动手术,赵某于次日8时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某系生前被钝器打击左侧背腰部,导致左肾周围损伤出血、左肾蒂破裂、胰腺破裂出血,失血性
7、休克死亡。某检察院以过失杀人罪向某人民法院对王某提起公诉。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王某的辩护律师、赵某父母委托的代理律师就王某的定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被告人王某与妻子因小孩满周岁请客的问题发生争吵后,提出要外出去玩,在其妻赵某不同意的情况下,王某将其妻打了一拳,致其妻死亡。从当时被告人王某犯罪的心理状态来看,他没有伤害其妻身体健康的故意,更没有剥夺其妻生命的故意,但是,被告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结果,然而他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