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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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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论文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论文--当前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的现状分析和思考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论文--当前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的现状分析和思考众所周知,妇女受压迫和男女不平等是阶级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所以无论是政治上还是从学术上,国家一直都努力把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实现立法领域的男女平等,作为妇女解放的基本目标。我国建国后,就把男女平等适时地作为国家的立宪原则纳入了根本大法,这有效地推进了男女平等事业的进程,从而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一、我国当前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渊源保护妇女权益的目的
2、就是为了提高妇女地位,切实消灭阶级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妇女地位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根念,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可划分为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这二者是妇女地位的两个基本层次。社会地位确定对妇女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及分配,体现家庭外的性别平等;家庭地位则确定妇女对家庭资源的占有及分配,体现家庭内的性别平等。与妇女的两个基本地位相对应的权利,就是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享有的与男子平等权利。其中包括妇女享有有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劳动权利等。那么我国目前保护妇
3、女权益的法律渊源有哪些呢:首先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明确了妇女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益。其次是《刑法》,它从打击、惩罚犯罪的角度,明确了妇女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第三是《婚姻法》,其在修改以后,增设了过错赔偿原则,特别是对家庭暴力、重婚、第三者插足等造成婚姻破裂的受害方,加设了精神赔偿的保护,从而进一步维护了妇女人身、婚姻家庭的各项权益。第四是《劳动法》,对妇女享有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妇工在职业中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作了详细的规定。第五是《教育法》,其对女子享有的平等有受教育权利作了规定。第六是《妇女
4、权益保障法》,这是我国一九九二年颁布实施的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以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也是明确规定了妇女各项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可以说它是对以上各法所涉及的妇女权益的综合规定,其为促进男女平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第七是地方的规章、政策,也是保护女女权益的法律渊源之一。以上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了我国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在社会的发展中为实现男女平等,切实提高妇女地位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已逐步确立和完善,那么妇女地位的较低,男女不平等
5、现象是否仍然存在,这些法律体系是否已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呢:回答是否定的。二、我县妇女权益保护的现状。12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加大了对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使得妇女权益的维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广大妇女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为妇女权益的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社会上依然对妇女存在某些根深蒂固的歧视,妇女在婚姻家庭与就业中依然处于弱势地位,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在一些地方仍比较突出,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家庭破裂、人身伤害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在不断增多。1、
6、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尽管我国的《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都规定了在法律上男女的平等地位,也设计了一些比较好的制度措施加以保障,但现实中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2、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
7、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性。3、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近年来,我院受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问题占总案件数的37.6%。一是伦理道德的失范引起家庭纠纷,配偶有外遇和包二奶(或同居)现象严重;二是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给付方面,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三是离婚妇女无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4、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在家庭生活中,女性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8、,占家庭暴力受害者的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不仅仅发生在文化层次低的家庭中,在文化层次高的家庭也时有发生。施暴者手段残忍,并且施暴频繁,对妇女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已成为社会公害,严重扰乱了家庭的安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当前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5、部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及其相关权益得不到落实。近年来,我县一些地方农村妇女的宅基地不能立户审批,特别是政府鼓励的“男嫁女”受到歧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平等分的土地。6、社会保障体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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