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旧城改造中的利益冲突及解决对策

浅析旧城改造中的利益冲突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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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旧城改造中的利益冲突及解决对策童心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50001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市建设向纵深推进,旧城改造引发的冲突在中国当前社会表现得越来越突出。通过对国内外旧城改造研究的理论结果和实践经验的反思与分析,借助于管理学和经济学领域中“利益主体”的概念,深刻剖析我国旧城改造之中的利益需求及其特征,对于现阶段我国在旧城改造之中存在的矛盾进行分析,寻找出导致利益失衡的深层次社会根源,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政府主导、多方面参与、有序而渐进的旧城改造道路。关键词:旧城改造;利益冲突;解决对策1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向纵深不断推进,

2、旧城改造的矛盾和问题在中国当前的社会表现得越来越尖锐。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操作性十分强的实务工作,牵涉面广阔,不仅关乎到千家万户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牵涉到政府的各部门、社会、经济和公众等各个方面,是城建中最为复杂、涉及面最为宽广的工程。旧城改造中的矛盾往往在拆迁中爆发,成为当前最为热点的社会公共问题,并引发了非常严重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极大地影响到社会政治稳定。上述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旧城改造向深入推进。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应该如何确定自己进入改造的程度和角色,又应该如何正确定位?各级的政策要如何制定才能够相互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如何处理地IX的利益和

3、全局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上述问题都应在推进旧居住IX改造中得到解决。2概念(1)旧城改造1958年8月份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一届对于旧城改造问题的国际研讨会议,对旧城改造概念做出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概括。所谓旧城改造,就是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城市的老化地区实施奋计划的城市改造建设,主要包括再开发、修复和保护三个方面。(1)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作为一个抽象概念,明确界定其概念虽有难度,但界定原则大致可以明确,即:政府实施拆迁行为时以国家任务判断拆迁行为的公益性,即与国家任务保持一致;旧城改造中公共利益的判定符合主体标准。公共利益应当是由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提供的供公众享用的公共服务。3旧

4、城改造中的利益冲突3.1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的角色冲突政府应以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的福利,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根本的0标。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又指出,政府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理性的“经济人”,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因此,政府在利益追求方面就具有双重性,既有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同吋又不可避免的追求政府自身的利益。3.2公共利益的个人利益的冲突案例:2009年6月份,在南昌市某建设工地,最后一栋准备拆除的居民楼外出现了与施工队对质的场面。被拆迁方要求要按临街店面的标准,来补偿自己的二楼房屋,然而拆迁方只冋意被拆迁方需要在能够提供房屋连续经营的证据前提下,才可以按非住宅的标准来补

5、偿,但绝对不能是临街店面的标准。双方认识的差距,导致拆迁停顿。居民罔顾公共利益,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旧城改造中较为主要的利益冲突。3.3.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密切结合,难以区分在旧城改造的项0之中,公益因素与商业因素往往密切的结合在一起,在许多情况下公共利益都与开发商的商业利益交叉,使人难以区分。政府利用商业性机构来实现某种公益性0的,或者是在特定的吋间段属于是公共利益,一个阶段之后才进行商业利用的,还可能是项B整体属于公共利益,而部分必要的临时建筑物拆除以后,该地块才被进行商业利用。3.4政府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政府往往热衷于经营城市,来追求上地级差地租,一般采取腾空老城

6、区的地段,却将居民安置于偏远地段的手段。政府此刻明显错位,追求自身的利益,在旧城改造利益分配当中和开发商结成利益统一战线,居民的个人利益就成为了牺牲对象。4冲突的成因4.1制度漏洞导致的不公现有拆迁补偿政策存在一定量的制度性不公,拆迁公司往往具奋政府背景,他们面对居民就非常强势,导致拆迁成为矛盾爆发的火线。这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使用权损失。房屋是建筑在一定的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的公民的土地使用权被取消(被征收)却不能得到土地的使用权补偿,却只能就其房屋拆迁获得一定补偿,在法理上如此处理极不妥当。(2)土地增值收益损失。

7、《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2条规定,国家对于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提前收冋。在特殊的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提前来收冋,并依据土地使用者己经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实际的情况来给予相应补偿。作为被拆迁户,为公共利益和城市经济发展而放弃了对土地的应有使用,本身已做出了巨大贡献,土地增值部分却未分享到。(3)补偿的标准偏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显示,被拆迁人可得到的补偿项S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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