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超限超载认定的新旧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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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限超载认定的新旧标准对比2004-08-27  中国公路网    据8月20日八部委联合召开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电视电话会议消息,公布的治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有所更改,删除了原标准中由公安部门负责的第6种情形,其余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前5种情形不变,同时新标准对挂车总重和减少轮胎后的车重做出限制。以下是新旧两种标准的原文。  一、超限超载认定的旧标准:  5月11日,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认定超限超载的标准如下: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

2、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

3、。  二、超限超载认定的新标准:  8月20日,八部委联合召开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自2004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全国交通、公安将执行统一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中,各地交通、公安部门一律将按照下列标准,认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纠正。  具体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如下:  轴数车辆形式及相关要求车货总重量(吨)220330440550≥655备注:1、由汽车和全挂车组合的汽车列车,被牵引的全挂列车的总重不得超过主车的总重。   2、除驱动轴外,上述图示中的并装双轴、并装

4、三轴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轮胎,其总重限值减少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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