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

ID:24761835

大小:126.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1-16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_第1页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_第2页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_第3页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_第4页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汪海燕刑诉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1年重点学科班刑事诉讼法讲义汪海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六机关《规定》4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2008、11、24)新增加解释:《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刑事诉讼法的

3、概念概说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地区、级别管辖);特殊管辖。回避——适用人员;理由;程序等总论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种类;代理。证据制度——概念;种类;分类;证明对象、责任、标准。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审判程序期间、送达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

4、;立案程序;立案监督。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辨认;通缉);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分论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1)第一审程序: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审理程序(5环节);4、审判程序: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理结果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

5、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涉外诉讼程序....总则部分第一章概述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1、刑事诉讼2、狭义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3、法律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其它有关法律;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立法;有关国际条约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1)工具价值;2)独立价值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1)保障人权A、保障社会大众的人权;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C、保障犯罪

6、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2)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关系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3、诉讼效率(公正和效率的关系)三、刑事诉讼职能1、审判职能:法院2、控诉职能:控诉机关(检察院)、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3、辩护职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四、诉讼阶段1、公诉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2、自诉案件第二章、基本原则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5条)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没有权力机关)1)法院独立(外部独立;内部独立——集体独立)2)检察独立(外部独立)2、依法行使。3、

7、与党、与人大的关系。二、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15条)(重点内容)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六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3、特殊情形1)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根本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书面说明

8、理由,退回公安机关2)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公安机关,建议重新侦查(最高检《规则》第262条)3)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处理——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最高检《规则》262、263);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