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706436
大小:2.61 MB
页数:30页
时间:2018-11-16
《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214号.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2011北京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体育总局施行日期2012年3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批准发布《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201lJ214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nJ)、国L资滑、厅(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士资、游、J;c,j、体育局:根据建设部、国士资源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
2、标函[2006J207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J"j负责编制的《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1).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士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体育总局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编制说明《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是按照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87]国士(建)字第144号)和原建设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
3、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J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并根据原建设部、国土资摞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c建标函(2006J207号)下达的编制任务,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和士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全国各级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
4、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政编码:10076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2)第三章建设用地指标………………………………………(4)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4)第二节体育训练场馆用地指标………………………………(4)第三节通用配套用房用地指标………………………………(6)第四节绿化与交通用地指标…
5、………………………………(7)本指标用词说明………………………………..................(8)附加说明·附件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加强对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体育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也是城乡规划确定体育训练基地发展用地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第三条本体育训练
6、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是指满足竞技体育专业训练的基本功能所需要的设施建设用地。第四条本指标适用于政府投资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体育训练基地的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项目。当体育运动学校、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或公共体育场馆承担体育训练基地的功能时,可参照本指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训练基地也可以参照执行,不宜超过本指标规定的要求。第五条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必须贯彻国家有关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正确处理体育训练基地与其他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第六条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除执行本
7、指标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1•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七条体育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应根据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国家和当地体育运动发展水平、体育特长项目和体育训练方式,确定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第八条体育训练基地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可利用荒地、劣地、废弃地及改建用地时,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经济效益高的土地。第九条体育训练基地宜和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就近布局、统筹使用。第十条体育训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