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4679220
大小:70.46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15
《企管部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企管部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首先感谢领导给予我们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也感谢各位同事一直以来的支持配合和通力协作。下面企管部将从客户验厂/体系认证、行政制度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对外联络及培训等四个方面对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做个总结。一、客户验厂/体系认证工作:2016上半年度接受客户或第三方公证行验厂频次合计16次,更新、维护相关体系,持续获得SA8000证书1张;通过了WRAP审核;清洁生产五年一次的复核正在准备屮。二、行政制度管理工作:1.质量事故及违规操作处理:截止07月29日,企管部已处理质量事故、违规操作合计18起,按处
2、理、处罚人次统计:质量事故4起,总共处罚6人次;未达单据1起,共处罚8人次;行政违规13起,共处罚21人次,合计处罚35人次,处罚金额共计6400元。(具体见2016处罚统计表)2.体系、制度文件更新发布:2.1对公司社会责任体系文件进行了全而统一更新,对质量手册及相关体系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也进行了更新;2.2针对公司实际运营操作,更新发布了《快递(包裹)收发管理规定》、《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试行)》、《存货的核算与管理》、《创新的提案管理制度(试行版)》、《外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成品入库管理规定》、《外采商品入库改进
3、流程》和《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3.6S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2016年06月份重新启动6S现场检查,从通道状况、场所/货架状况、临时仓储、机器设备仪器及工異、安全保护、半成品管理、工作场所、能源节约等八大项进行检查,每周一次,每月评比,对排名靠前的部门按制度给予一定的经济鼓励,不达标者,予以处罚。4.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用品统计、申购、入库及发放工作,通过统计数据、用量核对等方式,逐步控制申购,为公司节约成本。三、企业文化建设工作1.《XX内刊》:按公司规定每季度至少出版发行一期《n内刊》,2016年上半年,企管部主导编辑一
4、期XX内刊但未发行,共收集、整理来自公司各部门的稿件14篇。2.主题宣传:新春团拜会以及本年度经营方针。!1!对外联络及培训工作:企管部目前有参与的对外联络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客户及第三方机构冇关验厂方面的学4与交流;2.政府机构冇关职工培训和活动方面的交流;3.关于能源、环境管控和项0审核方面的交流;4.培训及外联活动。五、工作的缺失与不足:1.由于搬迁至新工业园,外贸希望接到更多的订单,因此验厂工作频繁,企管部每次都是急于准备,且前期人手不足,每次手忙脚乱,疲于应付;2.质量事故和行政处罚工作,由于本部门人员离职,对此
5、块工作关注力度不够,跟进的技巧和督促力度有待加强;3.在发现并褒奖公司优秀事迹、先进工作荠方而,企管部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上半年度行政奖励相对行政处罚来看,显得过于单薄;4.制度文件的更新发布及培训,与实际生产运营还有一段距离,后期要加强;5.由于6S专员的离职,以及新工业园的搬迁工作,01月份开始,6S现场评分工作暂停了下来;6.目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展示的载体只有三个月才出一期的《XX内刊》,而且受新工业园搬迁和人员变动的影响,上半年未发行。六、针对以上不足,下半年本部门工作重点作如下安排:1.企业管理工作:1.1制度体系的更
6、新与完善,跟踪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修改、补充意见,逐步完善,营造良好的的依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氛围;1.2加强6S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做好车间主任的考评工作,促使现场管理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1.3建立质量事故收集机制,使质量事故在可控范围,分析事故发现原因,总结经验,为管理、生产工作提供警醒作用;1.4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强化日常企业管理。企管工作作为未来企业发展的动力源,自身的正规化建设十分重要,因此,企管部大力加强木部门的内部管理和规范,圆满完成木部门年度目标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2.验厂认证工作:2.1按正常的
7、管理流程进行模拟操作,编制资料,同时加强对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跟踪力度,确保不因企管部的原因造成验厂不通过的现象发生;2.2试着放手让下面的人员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促使其成长起来。3.企业文化3.1确定下半年企业文化的宣传主题不少于3个;3.2组织员工活动不少于3次;3.3建立适合员工的企业文化宣传方式;1.4规范员工代表机制,通过发挥员工代表作用,带动企业文化的传递和输出;3.5将广播版块相对固定,充分发挥广播系统的宣传作用;3.6定期完成《XX内涵》、宣传栏、车间宣传图、厂务党务公开栏等更新工作;3.7加强对优秀员工、好人
8、好事的宣传力度,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企管部2016年07月29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