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

ID:24654878

大小:5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15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_第1页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_第2页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_第3页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_第4页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_第5页
资源描述:

《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封建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对此,马克思有过一段论述,人们经常引用,说是:“在这里,按照假定,直接生产者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即他实现自己的劳动和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所必需的物质的劳动条件;他独立地经营他的农业和与农业结合在一起的农村家庭工业。这种独立性,不会因为这些小农(例如在印度)组成一种或多或少带有自发性质的生产公社而消失,因为这里所说的独立性,只对名义上的地主而言的。在这些条件下,要能够为名义上的地主从小农身上剥取剩余劳动,就只有通过超经济的强制,而不管这种强制是采取什么形式。”[2]我认为,这里所说的“通过超经济强制”,是在与资本主义剥削

2、方式的特点相比较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强调的是封建地租剥削方式不像资本主义剥削方式,不是通过劳动力买卖那种商品与货币等价交换的关系而实现的。因此,马克思说,“自然经济在任何一种依附农制包括农奴制的基础上,都占优势。”[3]关键就在于劳动力不是商品。顺带说明,有一种把这里的超经济强制作为非经济关系看待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所遵循的大概是这样的逻辑:直接生产者具有全部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资料等,独立地进行生产,对于这种独立的经济,必须施行强制,才能迫使直接生产者交纳地租。实际上,土地等重要生产资料,为土地所有者所有,是以纳租为条件而交给直接生产者使用的。

3、如不履行纳租义务,土地所有者就可以把土地从直接生产者手中收回,不继续使用,中断这一结合。所以,封建制度下的佃田纳租,就象资本主义制度下拿钱干活一样,是一种经济关系,一种经济制度。它不是强制所能凭空创立的。任何一个个人,不管有多大权力,采取什么方式,都不能凭空对任何另一个个人征收地租,并把它作为一种制度巩固下来。它是土地权力的体现。个人只在拥有土地的条件下,才能作为土地权力人格化的担当者。所以有学者认为,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土地分离的前提出发,当他们以这种方式结合起来的时候,劳动者就必须交纳地租。这就消除了把超经济强制理解为非经济关系的必要性,不必

4、把纳租归因于单纯的强制了。在封建经济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土地的结合方式以及封建地租的剥削方式,都属于自然经济的范围,与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联系并不必然,特别劳动力不是商品。因此,可以说,封建经济与自然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或者说,本质的联系。[4]但是,在另一些方面,另一些环节,就不全然如此了。二如果不从封建土地所有者与农民之间的经济关系来考察,而是从封建经济单位的生产和消费整个运行过程来考察,我们将会发现,封建经济与商品经济也有着紧密的联系,或者说本质的联系。[5]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一个自然经济单位的基本特征是,经济条件的全部

5、或绝大部分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的那部分也只有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我体会,这是说,不论是土地所有者,还是农民,作为一个经济单位,其生产和消费无需借助于商品货币交换关系能够顺利进行的,就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当社会进入封建时代,人们普遍以铁犁牛耕从事农业生产,消费也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时要维持自然经济的面貌,各经济单位必须具备如下一些条件:第一,拥有足够的自然资源,土地、水流、矿藏、森林、牧场等等;第二,拥有足够数量的劳动力,能够利用所有

6、资源,进行生产,以满足本单位的各种物质需要;因此,第三,劳动者能够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或者有完备的和稳定的分工;而且,第四,各单位的人口、土地、耕畜、工具、产业结构等等,大体均平,没有此有余而彼不足的现象。这样,各经济单位才能互不依赖,进行万事不求人的生产和再生产。实际上,在封建社会里,许多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使各经济单位很难、甚至不可能完全具备这些条件。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生产力和分工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使客观现实与上述各项要求之间的差距愈来愈大。比如,小农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体,这个封建经济的基础,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农家庭经济

7、要维持自然经济的面貌,首先要有足够的和各家大体均平的土地。封建社会里一向流行均平土地的思想,还设计地许多蓝图,但都不曾完全施行过;即使一时得以施行,也不能维持长久。例如在领主农奴制度下,交给农奴使用的份地面积,就是考虑到农民家庭经济的需要与可能而规划的。在开始施行的时候,虽然各地标准不一,但在一定地区内大体均平。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实际家庭财产单子继承制的地方也未能阻止家庭耕作土地面积的缩小趋势,实行诸子均分继承制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更为严重的是,各个农户之间,发生了显著的差异,本来一家应有一整份份地,后来往往只有一份份地的1/2或1/4,

8、甚至更少。地主佃户制度下,耕地自由租佃,没有一个标准,农户佃耕土地面积的差异,就更为悬殊。据苏联学者科斯敏斯基的统计,英国十三世纪时,包括农奴户和自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