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

ID:24543705

大小:5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15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_第1页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_第2页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_第3页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_第4页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工业发展意见范文: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是由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以下是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的正文:各村、驻镇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企业: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一、鼓励企业做大1.对年开票销售收入新达到8亿元,镇政府给予重奖。2.对年开票销售收入新达到5亿元、3亿元、1亿元、8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8000元、5000元。3.对定报企业当年开票销售收入比上年新增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开票销

2、售额的0.3‰给予奖励。4.对工业企业开票销售超过全镇平均增幅(含)的以上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3000元。以上奖励,均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二、鼓励企业做强5.对当年实缴税金(含国税和地税)首次达1000万元(不含查补数额),镇政府给予重奖。6.对当年实缴税金(含国税和地税)首次达500万元、300万元(不含查补数额)且当年增幅分别在30%、35%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三、鼓励企业有效投入7.对新增增值税发票生产性设备投资额100万元-200万元的企业,按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1‰奖励,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额2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按生产性设备投资

3、额的2‰奖励,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获县财政奖励的企业,按县财政奖励的10%予以配套奖励。奖励分二期兑现,项目竣工投产和达产达效各奖50%,竣工投产当年兑现50%,次年入库税金净增额为项目奖励资金总额3倍(含)以上的,兑现达产达效奖励。四、鼓励进入定报企业8.对年内新进定报企业奖励企业经营者5000元。五、鼓励企业科技创新9.对新创建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省、市、县新认定的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奖励。10.对每有一个产品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的企业,

4、奖励1000元;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数和专利授权数在1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1000元,每增加10件,加奖1000元。11、对申报市(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立项的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对申报研发政策加计扣除项目的企业,每备案一个项目奖励500元。此项激励政策适用于所有工业企业。六、鼓励企业争先创优12.对当年新确认一个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奖励1万元(行政认定);对当年新确认一个省级名牌、省级著名商标、省级出口名牌产品奖励5000元;对当年新确认一个市级名牌、市级知名商标奖励2000元。13.凡获国家质量奖、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市长

5、质量奖奖励1万元;获省质量奖、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省质量信用企业奖励5000元;获“市质量标兵”企业、“市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优秀首席质量官奖励2000元。七、鼓励标准厂房租售14.对租赁或购买镇标准厂房的企业,每平方米奖励2元。年内形成开票销售税收属本镇的,每平方米再加奖2元。八、鼓励企业抱团15.鼓励本镇企业响应政府号召为镇内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政府确认的担保,按当年实付利息的1%奖励担保企业,每家最高奖励5万元封顶。16.鼓励本镇整机加工企业利用先进设备为本镇其它同行业企业外协加工,全年开票外协加工费超100万的,按加工费的5‰给予奖励。九、鼓励企业自主招商

6、17.企业通过自主招商引进新办的企业,经审核认定后,引进企业可将新办企业投产后所形成的开票销售、入库税金合并计入,自投产开业年度三年内合并统计作为本企业各项指标考核及享受相关奖励政策的入围数据。18.鼓励引进各类总部企业、两头在外销售类企业,对其在本镇实现的税收镇级留成部分,给予30%额度的奖励,对其新增部分,给予60%额度的奖励。十、其他说明19.企业不能完成镇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未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等,企业负责人不能按时参加镇举行的各类活动,则该企业累计奖励扣除该项工作所占系数后进行兑现,最高可扣除当年奖励的50%。20.对未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以签订正式

7、合同为准)、未建立研发机构和未参加产学研活动的企业,镇政府所有奖励按70%进行兑现。21.企业当年发生县级以上重特较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信用不良记录取消政策享受资格。22.本政策适用纳税关系在本镇的规模工业企业,奖励总额以企业在本镇税收留成部分的50%封顶(当年设备投入超200万元、当年开票销售达500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涉农企业奖励除外),适用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终企业自主申报,经核查后兑现。23.本政策由镇企业服务中心解释。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工业发展意见范文:新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