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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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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阐述广西出台养老保险“新政”广西出台养老保险“新政”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广西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缴费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补贴标准。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除享受缴费补贴30元外,政府还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具体代缴标准为: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为加快建立广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
2、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广西超过半数县(市、区)城镇居民的养老带来了好消息。 年缴费10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
3、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按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缴费补贴5元。 目前,广西约有337.5万残疾人,《办法》针对参保残疾人也提出了明确的补贴标准。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除享受缴费补贴30元外,政府还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具体代缴标准为: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予以全额
4、代缴100元。城镇低保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每年代其缴纳养老保险费50元。而城镇重度残疾人、“三无”人员、低保对象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不含最低档次)以上缴费的,政府不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还将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 年满60周岁参保,无须缴费可领基础养老金 根据《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支付终生。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办法》
5、还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也可申请按月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那么,这部分人如何领取养老金呢?《办法》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参保时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政府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区内户籍变动,可转移养老保险
6、关系 《办法》还给需要因户籍变动而在区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居民带来了福音。 根据《办法》,参保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因户籍地发生变动,可以申请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须注意的是,参保广西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由.收集,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人在统筹地区内流动的,养老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可以转移,但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而参保人若是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则可将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转入地未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
7、、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据了解,2011年7月,南宁市宾阳县、横县、上林县和青秀区、江南区、兴宁区、良庆区7个县区已被纳入全国第3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广西共有66县(市、区)纳入了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达到60%。 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相关链接 按照《办法》中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如
8、果以最低缴费标准100元,按照最低缴费年限15年来算,银行存款利息为3%为例,月养老金即为(100元/年+30元/年)×15年×(1+3%)÷139+55元=69.44元。一年至少可以领69.44元×12个月=833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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