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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上) 保险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常常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争议,其中许多是通过诉讼由法庭判决解决的。在长期有关保险的司法过程中,法庭判决和保险立法确认了保险合同是具有某些特殊性质和特点的合同。认识这些特殊性质和特点有助于对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理解。 这些特殊性质与特点包括: 一、保险合同是一种远期服务性合同(futureandserviceco
2、ntract) 保险是一种无形产品,不是一种生产性行为。买保险通常并不是为了立即受益,与购买有形产品不同。后者付出钱马上或到规定的时间可以见到实物,具有吹糠见米的效果。购买保险只是取得了一种在整个保险期间的保障,将来被保险人遭受了承保损失、符合赔付条件时才可能获得赔偿。除了欺诈,正常人购买保险并不是为了遭受损失,而是为了减少或避免对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的忧虑和担心。从某种意义上说,获得这种安全感,对大多数人来说,才是保险的真正好处。 二、保险合同是一种个人性质的合同(personalcontract)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
3、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保险合同是一种基于个人性质(无论是自然人或法人)基础之上的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了解和认知,例如,法人的组织方式、经营内容、信用记录、行为倾向、员工结构,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嗜好和文化程度等等,都会直接影响保险人所做的承保决定,即是否接受投保人的要约,采用何种保险条款,按照什么费率收取保费等等。保险合同的这一性质还直接影响到保险单
4、的转让。除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外,财产和责任保险单通常不可以自由转让,只有经过保险人的书面同意,保单的转让才有效。 三、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先决条件的合同(contingentcontract) 任何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有条件的,而且常常是互为条件的。保险合同的履行条件与一般合同的条件不同。被保险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和保险人履行赔付的义务都是以发生了承保危险造成了承保损失为条件的;换句话说,保险合同的履行,即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付义务,是发生在承保危险造成承保损失之后。因此,也有人称保险合同是一种或然性合同。虽然被保险人支付了保费,保险人并不一
5、定就要履行赔偿义务;但这并不是说保险就毫无意义了,人们购买保险,订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取得了有价值的承诺,即保险人对发生了承保危险造成了承保损失进行赔偿的承诺。不论损失发生与否,即使保险人不需要履行其赔偿义务,这种承诺始终是存在的。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四、在一定的意义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非等价交换的合同(contr
6、actinvolvingtheexchangeofunequalamounts) 就社会总体而言,保险行业的收入总量———全部保费加投资收益和保险行业的支出总量———全部赔付加经营费用与合理利润之间的比例,由于大数法则和平均利润率的作用,大体上应该是平衡的。从全体被保险人的角度看,他们支出的保费总量和获得的赔付总量之间应该大体相等。从这个角度讲,保险是一种等价交换行为。这也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条件。 但是,就个别而言,一个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交纳了保费,就会存在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保险期间没有任何损失发生,被保险人支付了一定数
7、量的保费给保险人,而看起来他从保险人那里获得的价值却是零;反之,如果发生了承保损失,被保险人就可能仅用少量的保费换回了数十倍甚至百倍于保费的损失赔偿。因此,就个体而言,保险通常给人们一种非等价交换行为的印象。所以,有的书上又把保险合同叫做“碰运气的合同”(aleatorycontract)。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