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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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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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事指南玉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30日发布BSZN-10232100—2016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除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外,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二、审批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

2、、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

3、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86号办事窗口:玉溪市抚仙路86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乘车方式:市内可乘15、19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建设项目竣

4、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原件纸质42建设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原件纸质电子文件4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报告表30日,报告书60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七、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项目投入试生产3个月内,应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八、中介服务申请人应当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环境保护验收

5、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3九、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资质资格申请人应当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十一、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玉溪高新区抚仙路86号B座一楼)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二)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需要补正材料的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验收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组织进行现场验

6、收,现场验收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整改。(四)审批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十二、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618921(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由政务服务大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玉溪高新区抚仙路86号B座一楼)。电话投诉:0871-6562672。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管理委员会监察室;通讯地址:玉溪高新区抚仙路86号;邮政编码:6531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溪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三、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下载地址:http://www.yxgxq.com/http://zwfw.yn.gov.cn/yxs/home直接领取:受理窗口。玉溪市抚仙路86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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