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

ID:24274248

大小:62.5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3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_第1页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_第2页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_第3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http://www.chinalawedu.com/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高度危险责任。司法考试基础知识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定要引起重视。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条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

2、任。  第七十二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第七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

3、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五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高度危险责任概述。(1)归责原则:②原则:无过错责任。②http://w

4、ww.chinalawedu.com/例外:两种过错责任:(a)第74条规定,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管理人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由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所有人具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b)第75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具有过错),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2)免责事由具有特殊性。若《侵权责任法》第70-76条对高度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作出了特别规定,不再适用《侵

5、权责任法》第三章规定的一般免责事由。  2.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1)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有二:①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包括武装冲突、敌对行为、暴乱、恐怖行为等)造成的。②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须注意:不可抗力不属于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第70条)(2)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仅限于受害人故意。须注意:不可抗力和战争等情形都不是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第71条)(3)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

6、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分为两个层次:①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可见,此种情形免责较为容易(《侵权责任法》第73条)  3.因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责任。(1)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分为两个层次:①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②能够证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7、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若受害人仅有一般过失,不能减轻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2条)(2)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①所有人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时,管理人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a)由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b)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4条)(见【例1】、【例2】和【例3】)(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①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非法占有人承担无过

8、错责任。②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5条)(见【例5】和【例5】)  【例1】个体户甲因为转产,将不用的氯气罐放置于公路边的一块荒地上,烈日暴晒后,氯气泄露,导致周边多人中毒。甲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甲承担无过错责任。  【例2】个体户甲因为生产需要十几罐氯气,于是与乙签订运输合同,由乙运回,并叮嘱罐内专有剧毒气体,不能暴晒,千万别弄丢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由于乙放置不当,在运输途中,一罐氯气滚落遗失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