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与经济保障对司法工作和法官独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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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与经济保障对司法工作和法官独立的影响 [摘 要]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社会日益融入国际社会,同时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法院制度提出了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司法制度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价值目标,而法官独立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因而,法官独立的制度保障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支持,在我国法官日益走向精英化的今天,其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关键词]司法公正法官独立身份保障经济保障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

2、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孟德斯鸠司法公正是人类社会法治建设的永恒话题,法官作为司法公正的主要实践者,对司法公正的能否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古人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西谚曰:“如果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因此,法官就成为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主要维护者。当前司法实践中严重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缺乏权威等诸多问题,无不与我国法官制度不完善,法官独立缺乏有效制度保障有重大关系。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构建保障法官独立、公正司法的现代法官制度。加入世贸组织

3、后,我国将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必然带来政治、文化、法律等全方位的国际化,人民法院现有体制和机制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矛盾将逐渐暴露出来,这在客观上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体制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而且,我国也有义务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关于法制统一性和司法独立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审判独立,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司法的独立和公正需要一系列制度来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使法官不至于因为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而受到人身、财产乃至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贬损,因此,以法官独立为核心,推动我国法官制度的现代化,已成为目前我国司法改革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官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

4、成部分,内容繁多,具体包括:法官资格与法官晋升,法官任命与法官选举,法官保障,法官任期,法官回避,法官考核,法官培训,法官工资与福利待遇,法官纪律与惩戒,法官辞职、辞退与免职,法官退休和法官管理等12个方面。其中,法官独立的制度保障是整个法官制度的核心,主要包括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两个方面的内容。笔者下面围绕这两个问题分别展开论述,以探讨法官独立的制度保障问题。   一、法官独立的身份保障在西方“三权分立”国家,一般都把法官的地位提到相当高的位置,各国宪法都对法官独立的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理由是,法官作为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维护者,不仅对人民生命、自由、财产的保护至关重

5、要,而且对于社会秩序、国家前途也有重大关系,为使国家昌盛、社会安定,就必须树立起公平与正义的观念,自然也就必须提高法官的地位,保障法官的独立。法官独立的身份保障,是指法官一经任命,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停职、免职或者转调。在西方国家,法官独立的身份保障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制度设计。1.法官终身制即法官一经任命,除因弹劾事由或健康原因外,将终身任职。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在“良好行为”的前提下,法官除因违法犯罪受弹劾或者自动辞职,其职务是终身的,工作也是终身的[1]。许多州法官也是终身任职,另一些州法官虽有固定任期,但法官可以连续选任,因而基本上也是终身制。法官待遇优厚

6、、地位高,因此很少有人在健康时主动提出退休,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尤其如此。其结果,据统计,死在任上的大法官占大法官人数的一半以上[2]。英国依据1701年《王位继承法》和1925年《最高法院审判法》的规定,除大法官外,法官是终身职,除两院弹劾外,不得被罢免。罢免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法官须经两院提出、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由女王主持;巡回法院法官由于不能胜任或行为不检,得由大法官撤职;地方治安法院法官也得由大法官免职,但撤职或免职总要有正当的理由。自从1701年保障法官终身任职的《继承法》(Actofsettlement)通过以来,惟一依法被罢免的是1830年的一名爱尔兰法官[3]。可见

7、,法官终身任职在英国是有充分保障的。德国基本法规定法官是独立的,只服从法律。终身任职的法官不得违反其意愿,在其任期届满前将其撤职,或停职,或调职,或命令其退体,除非根据法律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作出司法裁决。法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是司法独立的保障者,法官实行终身制。法律还规定,法官在任职期间非因可弹劾之罪并经法定弹劾程序,不得被免职、撤换或者强令退休[4]。可见,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绝大多数都实行法官终身制,这是两大法系保障法官独立的共同制度选择,历史和现实证明这种选择是正确的。我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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